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1,59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8.30%)函告,获悉尤玉仙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延长质押期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1)根据其融资计划,尤玉仙女士将其于2016年4月13日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及后续补充质押股份2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延期,质押期限为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4月11日。
(2)根据其融资计划,尤玉仙女士将其于2016年4月18日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及后续补充质押股份2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延期,质押期限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4月12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的质押延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尤玉仙女士持有公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尤玉仙 | 一致行动人 | 1147.5 | 2019/1/12 | 2019/4/1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58 | 延长质押期限 |
一致行动人 | 1147.5 | 2019/1/15 | 2019/4/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58 | 延长质押期限 | |
合计 | 2295 | 55.16 |
司股份4159.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累计质押41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
二、备查文件:
1.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