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尤丽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747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90%)函告,获悉尤丽娟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延长质押期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
(1)根据其融资计划,尤丽娟女士将其于2017年10月26日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及后续补充质押股份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延期,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27日至2019年1月25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的质押延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尤丽娟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747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累计质押7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
二、备查文件:
1.交易协议书要素变更确认函;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尤丽娟 | 是 | 599 | 2018/10/27 | 2019/1/25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2 | 延长质押期限 |
合计 | 599 | 8.02 |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