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通知,获悉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解除原因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9,400,000 | 2018-5-10 | 2018-8-16 | 国家开发银行 | 8.57% | 解除质押融资协议 |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9,400,000 | 2018-8-17 | 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57% | 融资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59,824,8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82%。本次股份质押之后,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96,9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2.8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6%。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