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人同意提名吴培生先生、吴琼瑛女士、郭利军先生、胡恩波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范仁德先生、周应苗先生、沙建尧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范仁德 周应苗 陈显明 2018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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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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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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