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培
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一、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