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是 | 800万股 | 2018年11月26日 | 2019年7月4日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46%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东华石油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8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46%,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东华石油剩余质押股份为17,8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
二、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