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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意将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材”)持有的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50.9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中国铁物将间接持有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0.2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天山建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铁物,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2、本次权益变动仍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豁免中国铁物对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权益变动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中国铁物的基本情况名称: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11号法定代表人:马正武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6485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铁路系统所需的金属材料及制品、非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专用设备、器材、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纸及制品、玻璃及制品、感光材料、建筑材料、木材、化工原料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陶瓷制品、纺织品、人造板、劳动保护用品、石油及其制品(不含成品油)、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焦炭、油漆、涂料、炉料(含生铁、铁合金)的销售;货运代理;铁路设备及器材、铁路运输机车、车辆的修理和维护;铁路再生物资的回收和利用;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房地产经营;招标代理业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7年8月26日至长期出资人名称:国务院国资委2、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2018年9月29日,中国中材与中国铁物签署《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800号),同意将中国中材持有的天山建材50.9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铁物。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天山建材持有公司35,086,9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1%;中国铁物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铁物将持有天山建材50.95%股权,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天山建材仍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5、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中国铁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批同意豁免划入方要约收购义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11月8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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