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关于追加投资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生产经营需要和湖南地区的市场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追加投资,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对该项目追加投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追加投资。(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兵
周英顶
张公俊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