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49 号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股票1,005,000股,占其总股本的0.21%,交易金额721.5万元。你公司作为方正电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买卖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承诺,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