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1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署合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089)详见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