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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方正电
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5,560,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16.75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346,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16.710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0 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所持(代表)股份 213,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0.047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2 名,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213,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
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敏、蔡军彪回避表决。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76,8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90,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
补偿股份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蒋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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