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子公司”)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
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
简称“专项计划”),将融资租赁子公司“2345 车贷王”平台汽车金融业务形
成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
融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述
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 6 亿元,预计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规
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
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本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融资
租赁子公司“2345 车贷王”平台汽车金融业务形成的债权,本专项计划基础资
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2、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1)发行规模: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
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期限: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计划管理人: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
(5)担保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专项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专项计划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专项
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
行规模、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交易
流通场所、各期发行规模及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条款有
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为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计划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
构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相关事宜;
3、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涉及的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
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相关必要的手续;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
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进
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
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通过将流动性较低的存量资产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
产,可以达到优化资产结构的目的;
(3)资产证券化可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利率、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
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同时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
设立的风险,能否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本专项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本次专项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融资租赁子公司利用“2345 车贷王”平台汽车金融业
务形成的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融资租赁子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