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 2、议案 3、议案 7
和议案 8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
计票。议案 7 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长虹女士需
对议案 7 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股东大会于2018年5
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
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3 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2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659,21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29.52 %,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76,651,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29.52 %;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0.0031 %。
3、公司全部董事、全部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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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通
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6,659,2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76,659,2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92,1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 76,659,2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92,1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4、审议《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6,659,2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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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6,659,2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审议《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76,659,2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7、审议《关于确认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数额的
议案》
表决结果: 15,249,2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92,1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8、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76,659,2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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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92,17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吴斯羿律师和罗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
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