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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劲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劲嘉股份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
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 号)核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
币 8.74 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649,999,970.6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
币 24,75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69.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624,618,100.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基于 RFID 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              52,200.00         52,200.00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
 2                                                               39,290.00         18,174.00
                         溯源平台项目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                51,928.60         38,427.00
    新型材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                 15,140.00         15,140.00
    料精品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
    包装及                                                    8,322.24          8,322.24
 3                               造项目
    智能化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7,981.96          7,981.96
    升级项
          目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9,582.72          9,582.72
                                    小计                         92,955.52         79,453.92
 4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5,392.00         15,172.08
                           合计                                 199,837.52        165,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236,431,102.7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
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 6.5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 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
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
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
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
应的损益等情况。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
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劲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劲嘉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劲嘉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胡征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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