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25,343,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两位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可对所持股份做出转让、
质押等安排,但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00 号)的核准,中国全聚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聚德”)获准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5,343,956 股人民币普通股。 2014 年 6
月,公司向 2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43,955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81 元/股,发行人共计募
集 货 币 资 金 人 民 币 350,000,018.55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1,755,344.00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244,674.55 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 110ZA0135 号验资报告。
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 IDG 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认购 18,102,824 股,
华 住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认 购 7,241,131 股 , 增 发 后 本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为
308,463,955 股。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上市
首日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
1.IDG 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本公司同意自全聚德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全聚德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
本公司持有的上述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
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本公司同意自全聚德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全聚德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
本公司持有的上述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
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25,343,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涉及证券账户 2 户,涉及的
限售股份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情形,亦不存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
持股情况,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IDG 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 IDG 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8,102,824 18,102,824
-IDG 中国股票基金
2 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241,131 7,241,131
合计 25,343,955 25,343,955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51,603 9.03 -25,343,955 2,507,648 0.81
高管锁定股 2,507,648 0.81 0 2,507,648 0.81
首发后限售股 25,343,955 8.22 -25,343,955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0,612,352 90.97 +25,343,955 305,956,307 99.19
三、总股本 308,463,955 0 308,463,955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股东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证券同意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事宜。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