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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关于公司向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1、公司拟用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怡亚通”)之间的业务往来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向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

2、公司与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1、企业名称: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余鹰扬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5、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管理、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与前海怡亚通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形成的真实有效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1、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明保理2、保理融资额度:单笔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在二年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以协议双方开展业务所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融资费率:具体由双方协定。

4、保理融资额度期限: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五、主要责任1、公司对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应保证其真实有效性,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2、若前海怡亚通在应收账款到期日无法支付应收账款,公司应按照签署的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足额偿还融资款、融资利息、管理费以及保理公司因追索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3、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基于保理业务取得公司开出的票据,公司和前海怡亚通作为票据债务人共同承诺,不以基础交易虚假或诺华世界(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明知基础交易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拒绝承担票据付款责任。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盘活资产,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八、备查文件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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