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B1407-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
及义务的能力;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怡
指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转让方
亚通控股、转让方
怡亚通、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投控、受让方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受让方
出让方实际控制人 指 周国辉先生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82,318,81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13.30%)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
标的股份 指 议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82,318,810
股股份。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司、周国辉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准则15号》 指
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B1407-03
法定代表人: 周国成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4886049X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03 年 4 月 7 日 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
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燃料油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 周国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或地区居留权
周国辉 董事长 深圳 中国 否
周国成 董事、总经理 深圳 中国 否
张亿祥 董事 深圳 中国 否
周爱娟 监事 深圳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怡亚通的股份外,未有在境内
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怡亚通控股、周国辉先生通过与深圳投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深圳投控转
让怡亚通控股持有的怡亚通282,318,810股股份(占怡亚通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3.30%),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更好推动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权益
变动双方的战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767,433,500 36.15 485,114,690 22.8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8 年 5 月 15 日,怡亚通控股、周国辉先生与深圳投控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书》,怡亚通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深圳投控转让其持有的怡亚通
282,318,810 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额的 13.30%)以及由此
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820,956,324.50 元,每股受让
价格为人民币 6.45 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怡亚通控股持有怡亚通 22.85%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深圳投控持有怡亚通 13.30%的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B1407-03
法定代表人:周国成
受让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健
出让方实际控制人:周国辉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 3 号怡亚通基地 1 栋 3 楼
身份证号:44030119650516****
(二)股份转让的股份种类、数额、比例、性质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怡亚通控股持有的怡亚通 282,318,810 股普通股,占
怡亚通股份总数的 13.30%,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
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股份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820,956,324.50 元,每股受让价格约为人民币
6.45 元,为双方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90%。
2、股份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采用现金支付,付款安排如下:
(1)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受让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10%,即人民币 182,095,632.45 元。
(2)第二期股份转让款: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受让方向出让
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 80%,也即人民币 1,456,765,059.60 元。
(3)第三期股份转让款: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本次股
份转让价款的剩余 10%,即人民币 182,095,632.45 元。
(四)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
在《股份转让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应在以下条件满足后 3 个工作日内共
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
续: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毕;
2、受让方对出让方及怡亚通的尽职调查已完成,且受让方确认尽职调查的
结果不存在《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的受让方有权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书》的
情形。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
(六)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在以下条件全部达成且其中最晚达成之日起生效:
1、出让方通过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本次向受让方协议转让标的股份。
2、受让方通过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含取得上级监管机构的同意意见)本次
从出让方处协议受让标的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书》因无法达成上述任一条件而不生效的,出让方应当在
收到受让方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经收取受让方的全部款项及孳
息。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怡亚通控股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
为 563,523,134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3.43%,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怡亚通控股拟向深圳投控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怡
亚通 282,318,810 股 A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出让方已承诺对标的股份
中转让的股份数量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未向受让方
披露的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
或担保权益,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其转让标的股份不违反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标的股份过户前,出让方将
向受让方出示经在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后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
限制转让的情形的证明文件。标的股份过户后,深圳投控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
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间负债、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怡亚通控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
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怡亚通股票的
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4、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周国成
2018年5 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厦A座1713
股票简称 怡亚通 股票代码 002183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 信 息 披 露 义
安创新科技广场 B1407-
名称 股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动人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
第 一 大 股 东(变 上市公司实
更后)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务人是否拥
是□ 否 √ 是□ 否√
是否对境内 、 境 有 境 内 、外
回答“是”,请注明 回答“是”,请注明公
外其他上市公司 两个以上上
公司家数 司家数
持股5%以上 市公司的控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767,433,5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36.15%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 282,318,810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3.3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周国成
2018年5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