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航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3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0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2 名激励对象共 36,400 股,占回购注销前中航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46%,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1.6846/股。
    2、截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12 月 22 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6]1279 号),公司限制性股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
事会对授予日《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进行了核实。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期)实
施有关事项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股份
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股份回购原因及数量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史俊杰和刘道云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已获同意并办理完毕
离职手续,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史俊杰和刘道云所持股权激励
获授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 2017 年 1 月 18 日分别授予激励对象史俊杰和刘道云 18,000 股、10,000 股
中航光电股票,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实施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的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激励对象所持股权激励股票分别为 23,400 股、
13,000 股。本次回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400 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和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
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
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
    公司 2017 年 1 月 18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8.19 元/股,
2017 年 5 月 12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 2016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刘道云、史俊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经除权除息后为 21.6846 元/
股。本次股票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3.65
元/股。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本次股票回购价格确定为 21.6846 元/股。
    (三)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789,32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91,013,709 股变更为 790,977,309
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42,218    1.080%     36,400     8,505,818   1.075%
1、国家持股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8,542,218       1.08%   36,400     8,505,818   1.0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                      0       0%
       境内自然人
                      8,542,218       1.08%   36,400     8,505,818   1.075%
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82,471,491 98.920%                 782,471,491 98.925%
1、人民币普通股      782,471,491 98.920%               782,471,491 98.925%
三、股份总数         791,013,709       100%   36,400   790,977,309     100%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