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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公司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修订编制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293,836,422 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3,986.06 万元(含 133,986.06 万元),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为准。若公司股票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
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情况和假设前
提如下:
    (一)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于 2018 年 6 月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二)根据公司公布的业绩快报,2017 年公司实现净利 299,028,099.43 元;
    (三 )本次发 行数量为 发行上 限 293,836,422 股,即 发行后股 本总额 为
1,763,018,534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986.06 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
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四)测算按照 2018 年归属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 15%、持平、
降低 15%三种情景计算,不进行股份回购;
    (五)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假设 2017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金
额与 2016 年度相同,均为 20,568,549.57 元,现金分配利润在 2018 年 6 月完成;
假设 2018 年度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不进
行利润分配;
    (六)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七)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亦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等;
    (八)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
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 2018 年度内发生的除权除息及其他
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九)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十)以上假设及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
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146,918.21   146,918.21   176,301.85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372,624.06   401,986.66   401,986.66
假设 2018 年净利润比 2017 年增长 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902.81    34,388.23    34,388.23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401,986.66   434,318.48   568,304.5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23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23         0.21
每股净资产(元)                                 2.74         2.96         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4         8.22         7.09
假设 2018 年净利润与 2017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902.81    29,902.81    29,902.81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401,986.66   429,833.05   563,819.1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20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20         0.19
每股净资产(元)                                 2.74         2.93         3.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4         7.19         6.19
假设 2018 年净利润比 2017 年降低 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902.81    25,417.39    25,417.39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401,986.66   425,347.63   559,333.6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17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17         0.16
每股净资产(元)                                 2.74         2.90         3.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4         6.14         5.29
   数据来源:Wind
   由上表可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2018 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增加,同时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但项目建设
周期较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
可能会对公司 2018 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产生摊薄效应。未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产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随着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
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
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
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
取以下措施提高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一)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设专户存
储,并签署监管协议,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
分有效的利用。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
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
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
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保持主营业务持续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发展新能源电机和碳酸锂产业,保持主营业务
的持续发展。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业务流程,全
面提升经营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公司修订
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承诺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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