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彭朋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数量(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本次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彭朋 | 是 | 3432万 | 2019-02-01 | 36个月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37.23% |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说明
经向彭朋先生确认,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彭朋先生之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而申请的财产保全,但彭朋先生暂未收到关于本次轮候冻结所涉诉讼的法院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文件,公司将与彭朋先生保持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17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12.23%;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5,319,99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0.87%,占公司总股本的8.67%;其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92,173,38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本次新增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34,3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7.23%。
四、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被轮候冻结的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彭朋先生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