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8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48,8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5元,发行对象为: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静观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莉,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521,147.0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424,85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96,289.66元。该事项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 45030004 号)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4月12日,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或理财产品代码 | 账户类别 | 募投项目 |
桂林银行城中支行 | 000169326300351 | 专用账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公司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全部用于承诺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目前账户余额为0元。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