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249 号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你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宁澳洋”)与黑龙江省赵光农场和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工业大麻收购战略合作协议》和《工业大麻纤维研发的战略合作协议》。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结合黑龙江省当地工业大麻相关行业政策、阜宁澳洋获得的相关资质情况、阜宁澳洋具体业务开展,详细论证说明阜宁澳洋与黑龙江省赵光农场合作工业大麻种植、工业大麻麻皮收购等业务的可行性、与阜宁澳洋主营业务的关联性、存在的风险以及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2、据披露,若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合作期内帮助你公司完成工业大麻纤维的小试、中试和规模化生产,阜宁澳洋将额外支付费用。请详细说明工业大麻纤维研发与阜宁澳洋现有业务的关联性、开展上述业务的必要性及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3、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以及工业大麻项目存在的政策、法律、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4、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是否存在利用工业大麻概念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情形。
5、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19 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