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根据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再生”)与无为县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无为县泥汊镇人民政府根据楚江再生无为分公司对地方贡献,给予一定的政府扶持奖励资金支持。近期,楚江再生无为分公司收到无为县泥汊镇人民政府扶持奖励资金44,200,899.05元。
其中:
1、2018 年5月23日收到扶持奖励资金 10,645,101.44 元。
2、2018年 6月7日收到扶持奖励资金11,534,855.94元。
3、2018年 6月29日收到扶持奖励资金10,999,770.28元。
4、2018年 8月7日收到扶持奖励资金11,021,171.39元。
本次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鉴于楚江再生无为分公司原料收购方式特点,此政府补助可对应补偿楚江再生无为分公司原料收购成本倒挂对业绩的影响,以后年度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2018年度利润44,200,899.05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