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
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不
超过一年,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情况以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
批结果为准。
并授权董事长姜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有关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申请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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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响。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
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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