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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8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锦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1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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