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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公司董事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转让给其直系亲属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7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

转让给其直系亲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正邦科技”)于2018年11月16日接到公司董事长程凡贵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的通知,因其个人原因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不超过882,500 股(含882,500 股)的公司股票给其直系亲属。本次转让后,程凡贵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6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一、股份转让意向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程凡贵;

2、拟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882,500股(含88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3、股票来源:二级市场购入及2015年、2017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部分;

4、转让时间区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窗口期不转让);

5、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6、交易价格:根据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7、大宗交易对手方:程凡贵先生的直系亲属。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6年7月16日,公司董事长程凡贵先生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不减持持有正邦科技的股票。该承诺已于2017年1月16日履行完毕。

2、2017年6月13日,在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期间,程凡贵先生承诺如下:(1)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超计划增持等违规行为;(2)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该承诺已于2018年5月13日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程凡贵先生转让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转让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转让计划,转让的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董事长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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