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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3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9-0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 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1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175,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3.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29,410.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070,582.4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16]154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洞矿业”)、黄金洞矿业全资子公

司湖南黄金洞大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万矿业”)、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州”)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黄金洞矿业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15,895.2015,000.00
2大万矿业采选1400t/d提质扩能工程18,000.0018,000.00
3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23,456.3816,456.38
4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36,563.0020,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10,543.62
合计93,914.5880,000.00

三、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黄金洞矿业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26.5万元,投资进度86.18%。该项目目前实际生产规模1680t/d,华家湾3号箕斗斜井、华家湾4号斜井、杨山庄3号箕斗斜井、金塘4号主提升井、新废石井延伸及相关溜井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大万矿业采选1400t/d提质扩能工程”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838.1万元,投资进度82.43%。该项目目前实际生产规模860t/d,杨洞源竖井工程井筒已经完成服务至-120中段,井下-120中段平巷全部提升运输系统及配套工程建设、地面运输系统及监控系统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33#、6#脉等主要井下开拓探矿工程基本满足进度计划。

黄金洞矿业本部及大万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间隔时间长,生产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期间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多次变更,导致各项工程进度推迟。另外,黄金洞矿业本部募

投项目因进矿公路于2018年10月开始至今一直处于大修阶段,影响材料及设备等运输,导致工程进度推迟。黄金洞矿业本部箕斗三号脉盲竖井及配套工程、大万公司1#盲斜井及配套工程等未能按原计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并投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19.62万元,投资进度71.82%。12月26日,该项目主体工程——沃溪坑口2#明竖井工程已基本完工,进入3个月调试期。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44中段联络道及地表工业广场、尾砂膏体充填系统进度欠缺,且竣工结算后还需通过外部审计,根据审计结论支付工程尾款,未能按原计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结算支付。

鉴于此,公司决定将以上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湖南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同意湖南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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