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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0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8-69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8-67)。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2018年9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0天”理财产品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30天2. 币种:人民币3.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4. 认购金额:人民币1.5亿元5. 投资期限: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19日6.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80%/年

7. 投资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当日8.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9.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1.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 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 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 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

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7. 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银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将直接从理财计划中扣付缴纳,本理财计划将因为前述增值税等税负承担导致计划税费支出增加、理财计划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从而降低投资者的收益水平。

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2.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委托理财金额(万元)年收益率(%)实际收益金额(万元)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62天保证收益型2017年7月26日2017年9月26日23,0004.10160.18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1666期保证收益型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18,0004.45142.40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66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2018年1月5日2018年4月8日10,0005.10129.96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2天保证收益型2018年4月16日2018年7月17日6,0004.9074.10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31天保本保收益型2018年7月24日2018年8月24日6,0004.5523.19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0天保证收益型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9日15,0003.80-

六、备查文件1.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0天”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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