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一、注销事项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二级子公司沅
陵县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环保”)和三级子公司安化华峰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物业”)。
1. 审批程序
本次清算并注销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并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决
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清算并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收到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
通知书》((沅陵)登记内注核字[2017]第 1781 号)和安化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安化)登记内注核字[2017]第 3714 号),
准予清源环保和华峰物业注销登记。
二、注销公司的情况
(一)沅陵县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名称:沅陵县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2554906322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亲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04 月 26 日
住所:沅陵县官庄镇沃溪村
经营范围:砷酸钠生产、销售(凭有效前置许可经营),冶金、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物治理、环保工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科技咨询
和技术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持有
清源环保 100%股权。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清源环保的总资产为 1,273.69 万元,净资产为
-1,272.9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26.33 万元,净利润-401.67 万元(以上
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清源环保的总资产为 32.89 万元,净资产为-2,352.24
万元;2017 年 1-11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079.25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二)安化华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名称:安化华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23091997482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静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01 月 14 日
营业期限至:2044 年 01 月 13 日
住所:安化县奎溪镇白羊居委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有效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
公司全资子辰州矿业下属子公司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化渣滓溪”)持有华峰物业 100%股权。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峰物业的总资产为 52.7 万元,净资产为 24.7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37 万元,净利润-11.6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
计)。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华峰物业的总资产为 32.46 万元,净资产为-2.55
万元;2017 年 1-11 月实现营业收入 47.31 万元,净利润 4.25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三、本次注销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清源环保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华峰物业为公司三级子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落
实“瘦身减债健体”和清理“僵尸企业”专项活动要求,公司决定压缩管理层级,
将清源环保砷碱渣无害化处理工艺线并入辰州矿业本部冶炼厂,华峰物业原业务
并入安化渣滓溪后勤部门,清算并注销清源环保和华峰物业。
清算并注销清源环保和华峰物业预计会增加公司 2017 年净利润约 480 万元。
注销完成后,清源环保和华峰物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
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