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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七)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6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9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5亿元分期分批通过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5.5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就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1、2018年10月1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S款尊享版(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0621180004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2,500万元
产品类型价格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2.0%-3.1%
起息日2018年10月11日
到期日支取申请受理时间为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与3M Shibor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最差可能情况:客户购买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在每一观察日 3M Shibor 均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间对应的低档收益率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2、2018年10月11日,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2个月(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2681184042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2,000万元
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起息日2018年10月12日
到期日2018年12月14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与3M Shibor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投资天数计算收益,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3、2018年10月1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2个月(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 产品代码:2681184042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5,000万元
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起息日2018年10月12日
到期日2018年12月14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与3M Shibor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

4、2018年10月11日,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

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持有天数计算收益,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2个月(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 产品代码:2681184042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5,000万元
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起息日2018年10月12日
到期日2018年12月14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与3M Shibor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持有天数计算收益,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5、2018年10月11日,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S款(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 产品代码:0621180003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1,000万元
产品类型价格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1.85%-2.95%
起息日2018年10月11日
到期日支取申请受理时间为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与3M Shibor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最差可能情况:客户购买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在每一观察日3M Shibor均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间对应的低档收益率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

6、2018年10月11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881399号(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产品代码:881399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6,600万元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8%
起息日2018年10月11日
到期日2018年11月21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结构性存款是指以企业的存款作为本金,挂钩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品价格等金融市场指标的创新型存款产品。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额外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货币风险:当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用外币标价或者用非本币标价时,外币汇率的波动会给您的金融投资带来收益或者造成损失。所以您应该考虑到汇兑损失的风险。 2.价格风险:考虑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价格和特征都是单独制定的,并且我行无法从市场上得到有效的定价信息,我行不能向您保证您从我行得到的价格是市场上最好的价格。我行有可能在任何与您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中取得收益,无论交易结果是否对您有利。

7、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共计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续期内出现挂钩标的市场中断事件,而无法正常获取其价格时,则相关标的的观察日按约定条款会分别向后顺延这将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期限的延长。12.其他风险:由于政策风险或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本期产品的正常运作,将导致本期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本期产品是根据当前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本期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寄送和收益估值,宁波银行将通过本行网站、营业网点或宁波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地点进行信息公告。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因通讯、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宁波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宁波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导致宁波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情况,经宁波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规定向投资者提供结构性存款产品,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不能获得预计的结构性存款收益。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产品代码:SDGA180481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6,000万元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起息日2018年10月12日
到期日2018年11月21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6.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7.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录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9、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非固定期限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16,300万元
产品类型保本非固定期限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8%
起息日2018年10月12日
到期日2018年11月19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通过在存款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掉期、远期等),将客户的存款收益与汇率、贵金属价格、利率、股价等特定金融指标挂钩,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有望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1.本金及利息风险:本存款有投资风险,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及保底存款利息,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存款的利息为浮动利率。利息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银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客户必须遵照履行。 4.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5.流动性风险: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客户在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产品收益。 6.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7.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定义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跟踪、分析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1、2017年10月17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8,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1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88,394,915.07;2017年10月17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631,232.88元;2017年10月17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1月27日到期,本息收回共计100,405,479.45元;2017年10月1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1月22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45,205.48元。(详见2017年10月19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二)》)。

2、2017年11月0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62,290,126.03元;2017年11月02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6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45,123.29元。(详见2017年11月0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三)》)。

3、2017年11月06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80,503,013.7元。(详见2017年11月0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四)》)。

4、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63,287.67元。(详见2017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五)》)。

5、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启盈理财产品总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01,917.81元。(详见2017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六)》)。

6、2018年01月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30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202,209,315.07元。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30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20,140,383.56元;2018年01月8日,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887,397.26元;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2月26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60,967,890.41元。2018年01月8日,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30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60,604,931.51元。(详见2018年1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七)》)。

7、2018年2月2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30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60,578,630.14元。(详见2018年3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八)》)。

8、2018年4月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202,192,876.71元。(详见2018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九)》)。

9、2018年4月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

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14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60,710,136.99元;2018年4月4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60,606,575.34元。2018年4月4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20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64,342.47元。2018年4月8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6月2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887,671.23元。(详见2018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

10、2018年5月14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06月14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60,434,849.32元。(详见2018年5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一)》)。

11、2018年07月03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40,390,904.11元。(详见2018年07月0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二)》)。

12、2018年07月0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共计以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202,091,232.88元;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

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7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45,306,801.37元;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8月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5,047,383.56元。(详见2018年07月0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三)》)。

13、2018年7月9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61,575,321.92元。(详见2018年0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四)》)。

14、2018年07月20日,佳利电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5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55,376,109.59元;2018年07月20日,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5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60,410,301.37元;2018年07月20日,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6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5,058,191.78元。(详见2018年07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五)》)。

15、2018 年 09 月 17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45,035,506.85元。(详见2018年09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六)》)。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其他委托理财事项。五、备查文件1、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2、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3、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4、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5、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6、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7、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

8、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的江苏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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