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7-011),因 201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测
时间正值 2016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财务部门误将 2015 年度数据当做 2017 年一季度上年同
期数填录,导致 201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上年同期数据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盈利:3030.25 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下降:47.2%-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030.2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600 万元–2500 万元
更正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盈利:505.64 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上升:216.43%-39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5.6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600 万元–2500 万元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
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