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于2019年4月1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9078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落实解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核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申请文件。
2019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078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将在具备恢复审查条件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恢复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