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和卓曙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彭国锋先生和李建浔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彭国锋先生和李建浔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彭国锋)》、《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李建浔)》。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彭国锋先生和李建浔女士的通知,彭国锋先生和李建浔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