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规,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核查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的相关材料,并认真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的议案》,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处置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