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05 月
0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
席 9 人,经推选,会议由曲德福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
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选举曲德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曲德福
委 员:于旸 张太金 战友 王忠全 林晓华 何曙光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陆宇建
委 员:张太金 何青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青
委 员:林晓华 何曙光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曙光
委 员:曲德福 陆宇建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
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陆宇建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忠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晓华先生、初丽波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聘任林晓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2《关于聘任初丽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林晓华先生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24893466
(2)传真:022-24890198
(3)电子邮箱:ir@tianjin-pcb.com
(4)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 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晓华先生为公司会计工作
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彦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吴彦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24893466
(2)传真:022-24890198
(3)电子邮箱:ir@tianjin-pcb.com
(4)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 号
8、《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红运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曲德福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
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
席、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披露日,曲德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中环
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曲德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忠全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
新加坡金伯利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天津普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王忠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忠
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晓华先生,198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
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会计工作负责人。
截至本披露日,林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晓
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初丽波女士,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天津普林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助理、一厂副总经理、一厂副厂长、一厂厂长。现
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初丽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初丽
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彦丽女士,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
就职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证券部、内部审计部。现任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彦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披露日,吴彦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彦
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红运女士,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
曾就职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披露日,王红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红
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