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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普林: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04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2018 年 04 月 19 日开市起复
牌。
       2、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04 月 19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普
林”变更为“天津普林”;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34”;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
为 1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自2017年05月02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
“天津普林”变更为“*ST普林”,日涨跌幅限制为5%,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34。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津普林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8]5263号),公司2017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43,15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9.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776.89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
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18年0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
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3.2.1条及13.3.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核查,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2017年度为消除退市风险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7年,公司将实现扭亏为盈作为年度经营工作的首要目标,并确定以主营扭亏为
主线,非主营收益为辅线,多措并举,确保有效扭转公司连续两年的亏损局面。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5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419.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36%,实现了年度扭亏为盈。主要工
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主营方面采取的措施
    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对外抓
市场,对内强管理。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拓市场,增强业务粘性。
    公司密切关注终端产品市场需求变化,与客户联动快速响应,提高客户忠诚度。针
对老客户深度挖潜,加速原有订单的量产,并依靠工艺改进及技术提升引入新订单,增
强与客户的业务粘性。针对新客户积极开拓,抓住行业调整的契机,加速导入新项目新
订单,不断丰富产品链,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2、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管理,挖掘利润空间
    作为制造企业,尤其是基础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拧干运营中的水
份,才能在平均效率中脱颖而出。公司以开展精益管理为抓手,创新精细管理机制,全
面加强管控。生产中结合“查短板、补短板”,抓准关键工序加以改善,细化流程以提
升设备产能,并逐步深入和全面深化成本管控,采购环节加强原材料采购、设备及备件
选型评估的管控,生产环节加强材料单耗管控、产品合格率管控,管理环节加强全面预
算管理、人员工作效率管理等,并作为长效机制加以固化,全面节能降耗。
    3、优化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发掘员工潜力
    为了提高员工生产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员工制定差异
化考核方式,工序生产、技术、品质的基层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联动考核机制,设备维修
骨干实行区域包干机制,一线生产员工实行计件考核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完
善,既精简了员工,降低了人工成本,又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关于非主营方面的主要工作
    为增加资产流动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盘活闲置房产,在报告期内通过公开
挂牌转让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6-1006的房产(含车位),优化了资产结构,
增加现金流。同时,为理顺债权债务关系,降低经营风险,公司与相关方进行了债务重
组,减轻了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在上述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有效增加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于 2018 年 03 月 31 日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04 月 12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
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25 号)。公司结合 2017 年度报告,对 2017 年年
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的《关于深交所 2017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五、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提交的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8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04月18
日开市起停牌1天,2018年04月19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普林”变更为“天津普林”;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34”;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
复为10%。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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