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天津市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 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160 号)获悉,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列入天津市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 司于近日收到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 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712000557), 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已于 2008 年、2011 年、2014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系原证书 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起 连续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ST普林: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2-16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