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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股票代码:002130 股票简称:沃尔核材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Ltd.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节 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及财务数据引用均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沃尔核材”)已于2018年10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12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三、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90,655.69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4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6.78%;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858.36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

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合格投资者分布、合格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六、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公司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资信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资信评级机构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发行人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www.cspengyuan.com)、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七、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高新投是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担保机构,也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高新投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092.39亿元,占2018年12月31日担保人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26.74%。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支付能力如果

发生不利变化,其履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本期债券资金用途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从而可能使投资者承受一定的担保风险。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九、报告期内,公司 流动负债分别为139,247.40万元、232,133.64万元和314,525.29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51.34%、67.39%和86.78%。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比重过高且呈持续增长趋势。一方面,公司将大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用于偿还短期债务,减少了公司资本项目等中长期用途的现金投入,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另一方面,持续增加的流动负债也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债务偿付风险。

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金额为205,371.97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金额为173,471.97万元,占比84.47%,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金额较大、占比较高,公司短期债务偿付压力较大。同时,公司的短期有息债务到期日分布较为均匀,时间安排较为合理。但若将来公司未能合理管理现金流,将导致公司短期内偿债风险增加,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债务的风险。

十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在建工程中,青岛风电二期工程预算总投资为60,00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800.09万元,未来尚需投入的资本支出金额较大,发行人将视市场需求及自身资金情况灵活安排该等资本支出,同时拟利用股权再融资等多种方式满足该等资金需求。若未来需要集中支付该等工程款项,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53.15万元、14,959.91万元和56,571.41万元,各期均为正数,但由于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存在一定的波动,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

重大不利事项,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可能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十三、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8,477.58万元、11,256.25万元和9,420.89万元。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十四、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核辐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电子、电力、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开发经营风力发电、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公司主要产品所应用领域的发展周期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大的相关性,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为发行人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反之亦然。因此,国民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给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其生产经营将面临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十五、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核辐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电子、电力、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开发经营风力发电、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投资于风电运营业务领域,风电领域的拓展有利于提升新材料业务在新能源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巩固新材料领域的优势地位,延伸产业链,增强科技创新和产业整合能力,逐步实现“新材料+新能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已于2017年开始实现风电业务收入。公司在投资风电项目之前均进行大量的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并组建了专业的风电运营团队,但风电项目初始投资金额较大,同时在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时间和经验的积累,因此,公司风电业务面临一定的运营风险。

十六、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销售商品的应收货款,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2018年合并长园电子,应收账款也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5,624.88万元、89,253.61万元和135,598.63万元。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但如果应收账款继续增长,将有可能影响到公司资金的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且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面临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十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金额

合计分别为151,177.00万元、196,824.41万元和103,980.03万元,主要为公司的长期投资和收购所产生的商誉,若投资对象或收购标的未来业绩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的该等资产发生减值,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2018年,公司向长园集团、罗宝投资收购长园电子75%股权,长园电子自2018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长园电子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长期来看将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

十九、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方案,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山东莱西河崖风电项目(48MW)及偿还公司债券。公司已于2019年4月3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目前公司配股项目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是否能获得审核通过存在不确定性。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获利能力。

二十、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会使合格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十一、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502.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1.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79%,营业收入增长而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基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出售持有长园集团5.58%的股权及公司在长园集团董事会所占席位发生变化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已不再对长园集团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剩余所持长园集团2.21%股权投资于转换日按当日公允价值(二级市场收盘价)重新计量并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账面投资成本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20,666.2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上述损失影响2018年度净利润,但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此外,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因此,未来公司对长园集团的投资将不再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二十三、自本次债券取得发行许可后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新增资产抵质押包括:1、为发行本期债券,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祥园道183号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用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等银行申请办理并购贷款71,500万元,贷款资金用于支付收购长园电子75%股权交易价款,或用于置换超过并购交易总价40%的已支付款。同时,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将发行人所持有的长园电子75%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的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资产闲置用途安排及享有优先受偿的负债情况”。

二十四、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5.18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1.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87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4.00%。2019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8.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88%,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6.34%及8.99%,未发生业绩下滑。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的资产情况及经营状况较2018年末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2019年一季度的财务指标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二十五、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业绩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等限制性股票合计2,86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本次债券申报时名称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因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且涉及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在发行时公司债券名称进行变更。本次债券名称由“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债券,本期债券名称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目录

第一节 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 1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10

释义 ...... 12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债券发行批准及核准情况 ...... 20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21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22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3

六、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股权关系和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 26

七、认购人承诺 ...... 26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7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7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27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9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3

一、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 ...... 33

二、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 37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 38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38

五、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 39

六、违约情形及其解决措施 ...... 4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一、发行人概况 ...... 46

二、发行人设立、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股本变化情况 ...... 47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5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6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2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64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 ...... 70

八、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最近三年运行情况 ...... 73

九、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74

十、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 7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77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77

二、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 84

三、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86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 90

五、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90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3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00

八、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03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103

十、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享有优先受偿的负债情况 ...... 106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0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09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1

一、备查文件 ...... 111

二、查阅地点 ...... 111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沃尔核材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根据发行人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拟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即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1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
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债券持有人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债券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义
股东大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由于自然年度变更,债券名称相应变更,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本次债券仍然适用。

由于自然年度变更,债券名称相应变更,该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本次债券仍然适用。

监事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最近三年、报告期2016年、2017年和2018年
最近一年2018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德证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瑞华、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3
深圳高新投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息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中国、我国、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自2018年11月5日起由“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更名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现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电监会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现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沃尔电气深圳市沃尔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巨龙深圳市国电巨龙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沃力达贸易深圳市沃力达贸易有限公司
沃尔线缆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北京沃尔法北京沃尔法电气有限公司
天津沃尔法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常州沃尔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金坛市沃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香港沃尔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
长春风电长春沃尔核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上海蓝特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科特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为831474,证券简称为“科特新材”
上海世龙上海世龙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乐庭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乐庭线缆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大连乐庭大连乐庭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收购的大连乐庭电线工业有限公司更名后的子公司
重庆乐庭乐庭电线(重庆)有限公司
乐庭国际乐庭国际有限公司、 LTKINTERNATIONALLTD
常州乐庭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
惠州悦庭惠州市悦庭置业有限公司
中广核沃尔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沃尔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凉城新源凉城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海林新源海林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融丰风电锡林郭勒盟融丰风电有限公司
上海霖天上海霖天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神沃上海神沃电子有限公司
沃尔科技深圳沃尔核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依思普林深圳市依思普林科技有限公司
鹏鼎创盈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技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富佳沃尔深圳市富佳沃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保定沃尔达保定市沃尔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苏沃新材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科特新材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沃科科技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
华磊迅拓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
迈科锂电迈科锂电(江苏)有限公司
迈科科技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
合祁沃尔深圳市合祁沃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亿汇创投深圳市亿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莱西风电莱西市沃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美国瑞侃美国瑞侃电缆有限公司
UL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
长园集团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25)
长园电子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万博稳健2期信托计划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聚电网络深圳市聚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聚电汽车深圳聚电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聚电科技深圳市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聚电投资深圳聚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武汉聚智武汉聚智汉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聚电上海聚电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聚能北京聚电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聚电北京聚电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海南聚电海南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聚电山东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聚电武汉聚电车间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电子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电子天津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电子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深圳辐照深圳市长园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特发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辐照上海长园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利多投资利多投资有限公司
湖州特发湖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三联东莞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沃尔热缩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
沃尔电力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专有名词释义:

欧盟RoHS指令

欧盟RoHS指令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辐射改性新材料指高分子材料技术与辐射化工技术交叉运用而产生的新型功能材料
热缩材料指通过加速器辐照后使乙烯与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材料内部分子结构由线性结构转变为立体网状结构,从而使该类材料在扩张加工后具有形状记忆的特性,加热能收缩成扩张前形状的材料
电缆附件指电缆线路中各种电缆的中间接头及终端接头,它与电缆一起构成电力输送网络。电缆附件主要是依据电缆结构的特性设计制造,既能恢复电缆的性能,又保证电缆长度的延长及终端的连接
热敏电阻(PTC产品)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简称PTC热敏电阻,是一种典型具有温度敏感性的半导体电阻,超过一定的温度(居里温度)时,它的电阻值随着温度的升高呈阶跃性的增高
EVA指乙烯与醋酸乙烯共聚物(也称乙烯-乙酸乙烯共聚物),是由乙烯(E)和乙酸乙烯(VA)共聚而制得,英文名称为Ethylene Vinyl Acetate,简称EVA(E/VAC)。EVA制品是新型环保塑料发泡材料;弃掉或燃烧时不会对环境造成伤害,具有良好的缓冲、抗震、隔热、防潮、抗化学腐蚀等优点,且无毒、不吸水。EVA橡塑制品经设计可加工成形,其防震性能优于聚苯乙烯(泡沫)等传统发泡材料,且符合环保要求,用途十分广泛
硅橡胶指用有机硅单体合成的橡胶
十溴指一类石油化工产品,主流有十溴二苯醚、十溴二苯乙烷等,为高效广谱添加剂、阻燃剂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Ltd.法定代表人:周和平成立日期:1998年6月19日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政编码:518118注册资本:1,261,849,062元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1097F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上市日期:2007年4月20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占君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邱微联系电话:0755-28299020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高低压输配电设备生产制造,电力金具的研发及生产及销售。

二、本次债券发行批准及核准情况

(一)2018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18年6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二)2018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三)经发行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董事长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首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四)2018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12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发行人将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沃尔01。

债券代码:112908。

发行主体: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5月29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配售规则: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合格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5月24日。

发行首日:2019年5月2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9年5月28日至5月29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和平

联系人:王占君

电话:0755-2829 9020

传真:0755-2829 9020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项目主办人:凌宇、罗唯

项目组成员:吴娟、容子豪

电话:010-5902 6666

传真:010-5902 6602

2、分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方敏蒨

电话:010-59089132

传真:010-59089132

(三)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A、二十三A层

负责人:高树

经办律师:陈曦、梁晓晶

电话:0755-8302 5555

传真:0755-8302 5068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负责人:刘贵彬

注册会计师:管盛春、范江群、汪玲、张翎、李瑶

电话:0755-2605 0617

传真:0755-8223 7549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联系人:王一峰、邓艰

电话:0755-8287 0859

传真:0755-8287 2897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杨汝睿

电话:010-5902 6649传真:010-5902 6604

(七)增信机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法定代表人:刘苏华联系人:李丁一电话:0755-8285 2570传真:0755-8285 2555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开户名: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账号:39110188000111206

2、开户名: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账号:20000026888900026665121

3、开户名: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账号:4000022529200760652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总经理:王建军电话:0755-8866 8888(十)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总经理:姚前电话:0755-2189 9999

六、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股权关系和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合格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合格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证鹏元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中证鹏元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极高,违约风险极低。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中证鹏元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由于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A。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近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业务结构趋于多元化。2016-2018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6,335.47万元、257,967.65万元和352,502.4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37.54%,增速较快。此外,随着公司风电业务和新能源产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业务日益趋于多元化,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2)公司现金生成能力逐年增强,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较好。公司经营活动现金生成能力FFO表现较好,2016-2018年FFO分别为28,195.65万元、32,872.42万元和54,836.1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亦较好,2016-2018年经营活动

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753.15万元、14,959.91万元、56,571.41万元。

(3)公司收购长园电子75%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热缩行业的地位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2018年6月7日,长园电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其75%股权,长园电子在国内热缩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收购长园电子将提升公司在热缩领域的竞争地位并增强盈利能力,2018年7-12月,长园电子实现营业收入54,405.14万元,剔除评估增值摊销后净利润7,105.46万元,已纳入公司2018年利润表。

(4)深圳高新投提供的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深圳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其为本期债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

2、关注

(1)近年公司外延式拓展未达预期。为进入智能制造及新能源领域,公司收购了华磊迅拓60%股权、并参股了深圳市依思普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但收益均不达预期,其中华磊迅拓未实现业绩承诺,将对公司业绩补偿708.12万元。

(2)公司资产流动性偏弱。公司资产主要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和固定资产为主,2018年末,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占总资产比重为23.75%,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32.13%。总体来看,公司应收 款项规模较大,且存在 一定坏账风险,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过多,资产流动性偏弱。

(3)公司投资收益稳定性较差。2016-2018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243.67万元、7,295.31万元和-20,573.19万元,波动较大。其中2016-2017年,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长园集团净利润增长带来的股权增值收益,2018年公司因转让长园集团大部分股权而不再对长园集团有重大影响,因此将所持剩余2.21%长园集团股权重新计量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差额20,666.27万元计入当期投资损失。但未来公司对长园集团的投资价值变动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再影响公司净利润。

(4)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提升,偿债压力较大。近年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提升,2018年末为56.39%,较2016年末增加了5.80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为205,371.97万元,其中短期有息债务占比84.47%,有息债务偿还压力主要集

中在2019年,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中证鹏元跟踪评级制度,中证鹏元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对沃尔核材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沃尔核材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沃尔核材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中证鹏元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届时,沃尔核材须向中证鹏元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中证鹏元将依据沃尔核材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证鹏元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沃尔核材应及时告知中证鹏元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中证鹏元亦将持续关注与沃尔核材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元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沃尔核材信用评级。

如沃尔核材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中证鹏元有权根据沃尔核材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中证鹏元将及时在中证鹏元网站(www.cspengyuan.com)、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从国内各家银行获得的各类银行授信总额为36.2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8.04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8.23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最近三年,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201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08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7月22日,公司发行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沃尔01”),发行总额为3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16沃尔01”尚未到期,本息偿付未现逾期。

(四)已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2016年7月22日发行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沃尔01”),发行总额为3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16沃尔01”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12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尚未使用完毕的利息收入。“16沃尔01”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16沃尔01”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

(五)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变化情况

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16沃尔01”发行时的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证鹏元于2018年6月15日出具的“16沃尔01”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证鹏元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本次评级上调主要是基于: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增长较快且业务趋于多元化,公司若顺利收购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热缩材料行业地位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六)其他已取得批文或已注册但尚未发行的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取得批文或已注册但尚

未发行的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

(七)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亿元,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2019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30.96%,未超过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八)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0.870.871.33
速动比率(倍)0.710.681.07
资产负债率(%)56.3955.2950.59
每股净资产(元)2.222.21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052.184.18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933.122.94
存货周转率(次)5.144.594.21
利息保障倍数(倍)1.132.311.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50.120.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8-0.130.51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值+期末应收账款余值)/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合格投资者的利益。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885,210.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8年,深圳高新投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2,052,718.02
净资产1,178,738.97
资产负债率(%)42.58
流动比率(倍)6.23
速动比率(倍)6.23
项目2018年
营业收入208,520.14
利润总额152,101.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385.78

注:担保人的2018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三)担保人的资信状况

深圳高新投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高新投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深圳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了以融资担保、保证担保和创业投资业务为主,小额贷款和典当贷款业务为辅的业务格局。融资担保方面,深圳高新投主要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和小微企业集合信贷担保等;保证担保方面,深圳高新投主要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以及诉讼保全担保等;创业投资方面,深圳高新投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深圳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高新投的代偿能力极强,违约风险极小。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占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高新投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092.39亿元(其中银行融资性担保额39.80亿元,保证担保额376.74亿元,债券增信等金融产品担保额675.85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高新投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926.74%。

(五)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高新投资产负债率为42.58%,流动比率为6.23,速动比率为6.23,总资产为2,052,718.02万元,净资产为1,178,738.97万元,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385.78万元。深圳高新投资产负债率较低,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障。

(六)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核准为准)品种一,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小写¥300,000,000.00元)。

2、债券到期日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到期日以债券实际发行到期日为准,但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发行的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小写¥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品种一的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期限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品种一的存续期及债券品种一到期之日起两年。若本次债券品种一为分期发行,担保人就各期债券品种一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品种一的存续期及各期债券品种一到期之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债券品种一的金额及存续期以各期发行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及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6、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品种一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足额兑付债券品种一

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7、财务信息披露(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2)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8、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债券的金额、期限、利率、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如无增加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本次公司债券资金用途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0、加速到期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之前,若出现担保人因素之外的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不得要求担保人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1、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于本次“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核准为准)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并且品种一成功发行之日生效,如品种一为分期发行,则以第一期品种一发行之日为准。

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品种一正式发行之日,若出现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变化、偿债能力下降、卷入重大法律诉讼、管理人不能正常履职等,担保人有权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暂缓或停止债券品种一发行事宜。

12、其他

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文件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次发行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因《担保函》发生争议而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可以向担保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反担保措施

本期债券由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对此担保事项的反担保:

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祥园道183号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用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

二、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当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对行使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担保人的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请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5月29日,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29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合格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合格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2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的营业利润,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2016年、2017年及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86,335.47万元、257,967.65万元和352,502.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727.64万元、16,796.02万元和2,051.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753.15万元、14,959.91万元和56,571.41万元,公司利润水平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状况良好,足以支付本期债券利息。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望稳固发展,并陆续转化为经营性现金流。针对公司最近几年对外投资支出较大的情况,公司将实施更为合理谨慎的财务战略,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资金管理,合理利用既有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为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提供有力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运用外部融资支持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从国内各家银行获得的各类银行授信总额为36.2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8.04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8.23亿元。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保障。

在发行人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突发事件、市场宏观政策不利等多方面事件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银行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选择是否继续对发行人发放贷款。银行流动性支持不具备强制执行性。

(二)通过出售可变现资产获取资金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可变现资产较为充足。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9,028.58万元和17,572.15万元。发行人上述资产可变现性强,发行人可通过出售可变现资产获取资金,以提高偿债能力。

五、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深圳高新投为本期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深圳高新投为公司本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公司信息,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3、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9、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1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4、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5、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6、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7、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8、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9、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保障措施

根据发行人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在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

本息时,可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六、违约情形及其解决措施

发行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工作日向债券受托管理人说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如涉及)的资金安排。如根据合理判断,发行人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本息或偿还债务本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追加担保,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新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担保,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的授权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发行人同意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担保;若人民法院要求必须提供担保的,可以届时人民法院认可的方式由发行人自行提供;发行人拒不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的,由债券持有人提供,债券持有人提供后可以向发行人追偿相关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上述权利,因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履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或对发行人申请财产保全等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拍卖费、公证费、担保费等,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拒不承担前述费用或不能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前述费用的,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在承担前述费用后可以向发行人追偿。

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根据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该争议应提交位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

(一)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境外债券/金融机构贷款 /其他融资)出现违约(本金、利息逾期/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其他附加速到期宣告权认定的违约形式)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实质的重大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4、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进入破产程序;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1、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应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2)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3)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上市场所。

2、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 生之日的五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3)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4)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处置债券担保物(如有);

3)需要对发行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对发行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并履行相关受托管理职责;如发行人进入重整、和解、重组或者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5)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上市场所。

3、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发生前述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债券持有人可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

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债券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或发行人安排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所有到期应付未付的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承担的费用,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权收取的费用和补偿等;或

2)前述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本条项下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4、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百分之三十(30%)。

5、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若因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承诺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交易的申请文件或募集说明书以及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披露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上市规则,从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Ltd.法定代表人:周和平成立日期:1998年6月19日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政编码:518118注册资本:1,261,849,062元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1097F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上市日期:2007年4月20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占君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邱微联系电话:0755-28299020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高低压输配电设备生产制造,电力金具的研发及生产及销售。

二、发行人设立、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股本变化情况

(一)公司成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1、发行人前身发行人前身为深圳市沃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热缩”),成立于1998年6月1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业经深圳市德欣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6月12日出具深德会验报字(1998)第甲035号验资报告验证。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和平45.0045.00
2周合理21.5021.50
3郜天宇10.0010.00
4郜天群10.0010.00
5周文河6.006.00
6宋伯学2.502.50
7邱宝军2.002.00
8康树峰1.001.00
9王福1.001.00
10石旭东1.001.00
合计100.00100.00

2、2004年整体变更设立

2004年9月8日,经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股[2004]31号《关于以发起方式改组设立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及沃尔热缩2004年5月4日股东会决议和沃尔核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以周和平等15位自然人股东为发起人,以200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0,352,432.92元

为依据,按1:1的比例折股,剩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金,由沃尔热缩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业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会验[2004]1890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专审字[2006]500号《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9月28日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2000403,设立时注册资本4,035万元。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份比例(%)
1周和平3,027.2875.03
2邱丽敏585.6314.51
3周文河122.153.03
4邱宝军64.481.60
5石旭东43.251.07
6彭雄心40.050.99
7林曙光27.630.68
8宋伯学23.230.57
9周合理23.230.57
10王福18.420.46
11康树峰16.820.42
12周红旗12.820.32
13陈莉10.000.25
14张巨成10.000.25
15王志勇10.000.25
合计4,035.00100.00

(二)发行人上市及之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总股本5,435万股2007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向发行人核发“证监发行字[2007]63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万新股。

2007年4月15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07]028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增加至5,435万元。

2007年4月18日,深交所出具“深证上[2007]44号”《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

2007年6月26日,发行人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08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10,870万股

2008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5,43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10,87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0,870万元。

2008年8月5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08]134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008年8月18日,发行人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9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16,305万股

2009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10,8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16,305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6,305万元。

2009年6月17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49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009年7月3日,发行人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24,457.50万股

2010年4月,发行人200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16,30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增至24,457.5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24,457.50万元。

2010年7月1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252号”《验资报告》,

验证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81,525,000.00元转增股本。

2010年7月15日,发行人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1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2010年11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2011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22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以2010年9月30日总股本24,457.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实际配售股份4,631.1345万股。此次配股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增至29,088.6345万股,注册资本增至29,088.6345万元。

2011年6月3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78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011年7月26日,发行人就本次配股增加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增加至29,345.5345万股

2012年2月7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行人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2年3月2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股本总额增至29,345.5345万股,注册资本增至29,345.5345万元。

2012年3月9日,发行人完成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增加股本256.9万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29,345.5345万股,注册资本增至29,345.5345万元。

2012年3月23日,发行人就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增加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2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44,018.3017万股

2012年4月20日,发行人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29,345.534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增至44,018.3017万股,注册资本增至44,018.3017万元。

2012年9月7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出具“中喜深验字[2012]038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46,727,672.00元转增股本。

2012年9月12日,发行人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3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57,223.7922万股

2013年4月25日,发行人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44,018.301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增至57,223.7922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7,223.7922万元。

2013年6月25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国浩验字[2013]837A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32,054,905.00元转增股本。

2013年9月10日,发行人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股本至57,067.6947万股

2013年6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已获售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1,450股,回购价格为3.818元/股;并同意回购注销1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149,525股,回购价格为3.818元/股。

2013年6月27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国浩验字[2013]837A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57,067.6947万元,

股本变更为57,067.6947万股。

2013年8月19日,发行人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975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223.7922万股减少至57,067.6947万股。

2013年9月16日,发行人就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4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股本至56,943.0897万股

2014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50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3000万股。

2014年5月20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华验字[2014]4814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56,943.0897万元,股本变更为56,943.0897万股。

2014年6月27日,发行人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6050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067.6947万股减少至56,943.0897万股。

2014年8月29日,发行人就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015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股本至56,938.7998万股

2015年4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99股。

2015年6月17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华验字[2015]4814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56,938.7998万元,股本变更为56,938.7998万股。

2015年7月20日,发行人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99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943.0897万股减少至56,938.7998万股。

2015年8月18日,发行人就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增加股本并完成股票期权行权

(1)经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551.7941万股(含5,551.7941万股)。

2016年6月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517,941股新股。

2016年10月19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华验字[2016]481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0月19日止,发行人实际已非公开发行新股54,340,622股。

2016年10月31日,发行人向5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54,340,62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56,938.7998万股增加至62,372.8620万股。

(2)2016年5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首次股票期权131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期权66名激励对象自本次董事会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止可行权股票期权分别为2,180,591份以及320,320份。

2016年11月9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华验字[2016]4814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1月9日,所有激励对象已全部行权,发行人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19,180,500.15元;截至2016年11月9日,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26,229,531.00元。

2016年11月24日,发行人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发行人总股本增加250.0911万股,注册资本增加250.0911万元。股票期权行权工作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62,372.8620万股增加至62,622.9531万股。

(3)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6,938.7998万股变更为62,622.9531万股,注册资本由56,938.7998万元增加至62,622.9531万元。

2017年1月20日,公司办理完毕增加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13、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

(1)2017年5月3日,发行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总股本62,622.9531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增至125,245.9062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25,245.9062万元。

(2)2017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首次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6万股,授予价格为3.47元/股。

2017年6月7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6月6日止,发行人已收到4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3,421.42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6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231.9062万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6,231.9062万股。

2017年6月16日,发行人完成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发行人总股本增加986.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986.0000万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为125,245.9062万股增加至126,231.9062万股。

(3)2017年7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为126,231.9062万元。

2017年7月12日,发行人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4、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股本至126,184.9062万股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共3人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440,000股。同时,一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2017年业绩考核未能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470,000股,由公司按照3.4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2018年9月4日,发行人就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261,849,062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限售股数(股)
1周和平境内自然人27.48346,750,428260,062,821
2杭州慧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9161,984,134-
3深圳市沃尔达利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824,943,300-
4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其他1.3216,709,621-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限售股数(股)
5新沃基金-广州农商银行-中国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52号沃尔核材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0513,253,810-
6周文河境内自然人1.0312,956,908-
7刘红娜境内自然人0.465,781,105-
8彭雄心境内自然人0.415,140,096154,000
9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昂鸣锡结构化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324,072,562-
10耿承昊境内自然人0.293,655,300-
合计39.23495,247,264260,216,821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261,849,062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结构

股票类别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67,771,70721.22
高管锁定股261,177,70720.70
股权激励限售股6,594,0000.5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94,077,35578.78
人民币普通股994,077,35578.78
三、股份总数1,261,849,062100.00

(三)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为周和平,未发生过变更。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

1、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49家,与上个年度相比增加25家子公司、减少了3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发行人 持股比例(%)主要经营业务
1沃尔线缆直接控股100.00电线电缆业务
2国电巨龙直接控股100.00电子、电器、电力
3上海蓝特直接控股100.00投资
4长春风电直接控股100.00风电技术开发、测风、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及经营
5青岛沃尔直接控股100.00风电技术开发、测风、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及经营
6海林新源间接控股100.00风电技术开发、测风、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及经营
7凉城新源间接控股100.00风电技术开发、测风、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及经营
8北京沃尔法直接控股100.00电力、电子
9常州沃尔直接控股100.00电力、电气、电子、电器
10沃力达贸易直接控股100.00电力、电气、电子、电器
11天津沃尔法直接控股100.00电力、电子
12沃尔科技直接控股100.00高分子材料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等
13香港沃尔直接控股100.00贸易
14惠州乐庭间接控股100.00电线电缆业务
15乐庭线缆间接控股100.00电线电缆业务
16重庆乐庭间接控股100.00电线电缆业务
17大连乐庭间接控股100.00电线电缆业务
18乐庭国际间接控股100.00投资与贸易
19常州乐庭间接控股100.00电线电缆业务
20莱西风电间接控股100.00风电场及太阳能发电场的建设及经营
21惠州悦庭间接控股100.00投资
22深圳沃尔热缩直接控股100.00电力、电子
23沃尔电力直接控股100.00电力
24沃尔电气直接控股75.00电子、电力、电气、电线产品的购销及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研发
25常州沃科间接控股82.71机硅橡胶、高分子材料等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6上海科特间接控股82.71功能高分子材料、线路防护元器件及配件
27上海霖天间接控股82.71功能高分子材料、线路防护元器件及配件
序 号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发行人 持股比例(%)主要经营业务
28上海神沃间接控股82.71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销售等
29华磊迅拓直接控股60.00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销售
30聚电网络直接控股58.78软件研发销售、充电桩研发销售
31聚电汽车间接控股58.78汽车及配件销售
32聚电科技间接控股58.78充电桩研发销售
33聚电投资间接控股58.78投资
34武汉聚智间接控股58.78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租赁
35上海聚电间接控股58.78充电桩研发销售、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租赁
36北京聚能间接控股58.78汽车销售、汽车租赁
37北京聚电间接控股58.78充电桩销售、汽车销售、汽车租赁
38山东聚电间接控股58.78充电桩研发销售
39武汉聚电间接控股58.78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租赁
40长园电子直接控股75.00功能高分子材料
41上海电子间接控股75.00功能高分子材料
42天津电子间接控股75.00功能高分子材料
43东莞电子间接控股75.00功能高分子材料
44深圳辐照间接控股75.00辐照加工
45深圳特发间接控股75.00发泡材料
46上海辐照间接控股75.00房屋租赁、辐照加工
47利多投资间接控股75.00投资
48湖州特发间接控股75.00发泡材料
49东莞三联间接控股75.00功能高分子材料

注:1:上海霖天、上海神沃为上海科特的全资子公司,聚电汽车、聚电科技、聚电投资、武汉聚智、上海聚电、北京聚能、北京聚电、山东聚电、武汉聚电为聚电网络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子、天津电子、东莞电子、深圳辐照、深圳特发、上海辐照、利多投资、湖州特发、东莞三联为长园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对其的持股比例分别依据发行人持有上海科特、聚电网络及长园电子的比例计算。

2:武汉聚智和武汉聚电于2019年1月17日完成注销。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

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新加坡元。2019年3月11日,公司完成了该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注册手续,收到了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子公司名称为“WOER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LTD.”,注册号为201907794K。

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总资产(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2018年度)净利润(2018年度)
沃尔线缆12,177.301,778.4419,902.50170.36
国电巨龙319.98117.12345.82-45.44
上海蓝特3,234.723,166.44--
长春风电4.721.174,323.32--0.10
青岛沃尔84,264.3581,562.5911,076.267,617.41
海林新源1,524.2737.02-199.43
凉城新源466.19466.19--0.15
北京沃尔法478.17440.01437.2214.69
常州沃尔64,810.3947,270.4726,407.664,568.08
沃力达贸易543.58543.58156.4023.60
天津沃尔法13,892.351,784.226,076.878.57
沃尔科技0.01-0.06--0.02
香港沃尔29,623.5428,654.57-78.12
惠州乐庭38,000.8710,909.9831,094.09342.87
乐庭线缆38,533.2813,849.4958,638.391,516.86
重庆乐庭-510.09-679.243,148.74169.46
大连乐庭977.99-1,398.6211,318.60777.65
乐庭国际23,785.2122,478.9519,088.83627.89
常州乐庭4,379.5388.6117,877.63-336.08
惠州悦庭1.970.42--1.58
沃尔电气20,583.355,732.8614,664.66-173.90
常州沃科5,963.544,188.875,859.11846.02
上海科特12,669.786,742.599,398.7158.85
上海霖天833.15725.03102.62-6.56
上海神沃2,574.732,321.872,304.0574.77
公司名称总资产(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2018年度)净利润(2018年度)
华磊迅拓4,689.433,741.293,644.681,151.12
莱西风电1,051.34972.18-1.18
聚电网络10,497.454,850.34252.292,960.98
聚电汽车3,565.54-1,371.62712.08-1,305.58
上海聚电63.38-164.4522.61-27.80
聚车科技1,993.801,764.833,478.9542.88
北京聚能356.23-880.48261.38-13.17
长园电子33,786.6218,552.431,522.5286.99
上海电子27,098.1816,621.7117,545.452,418.30
东莞电子19,488.5712,638.6915,028.112,869.71
天津电子9,327.376,017.276,109.18101.50
上海辐照7,527.632,644.55403.4382.80
深圳辐照9.05476.51--0.16
东莞三联11,729.697,259.157,065.58778.52
深圳特发11,987.125,265.127,243.48658.35
湖州特发6,037.791,467.464,182.43107.58
利多投资1,594.00371.48-1.85

注:1、以上为截至2018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2018年单体报表财务数据,均经瑞华审计;

2、长园电子、上海电子、东莞电子、天津电子、上海辐照、深圳辐照、东莞三联、深圳特发、湖州特发、利多投资为公司2018年6月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因此该等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18年7月至12月的数据;

3、深圳沃尔热缩和沃尔电力为公司2018年度新成立公司,武汉聚智、武汉聚电、聚电投资、山东聚电、北京聚电为聚电网络子公司,该等未实际出资,亦未开展经营,故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合营、联营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5家联营公司,无合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万元)发行人直接/间接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上海世龙科技有限公司2,039.72544.37%电池隔膜、功能塑料的生产、销售,电池隔膜、功能塑料制品、高分子材料、辐射加工、
辐射灭菌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有毒及危险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合祁沃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15048.51%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富佳沃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20,20048.51%科技信息咨询;创业投资业务。
深圳奥世科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40.00%汽车销售,汽车饰品及配件的销售,汽车充电设备销售,汽车展览展示策划,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生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咨询,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研发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货物技术及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广州格瑞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0040.00%汽车修理与维护;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汽车销售;汽车租赁;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汽车充电模块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贸易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注:1、深圳奥世科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格瑞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聚电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企业;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1%股份,由于公司已不再能够对长园集团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将对长园集团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周和平先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周和平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346,750,428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7.48%;周和平先生及其控制的沃尔达利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71,693,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周和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1、周和平先生:男,1964年生,高级工程师。1985年-1988年任燕山石化工业公司技术员、工程师;1988年-1991年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所攻读高分子专业硕士;1991年-1995年任深圳市长园集团有限公司母料厂厂长;1995年-1998年任保定合力达应用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沃尔达利

(1)沃尔达利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沃尔达利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0K8M53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绿色高尔夫天籁山庄25号楼复式1B

经营范围:科技信息咨询;创业投资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合伙人及出资明细: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委派代表
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0.10.1%普通合伙人周和平
周诚智64.964.9%有限合伙人-
周和平3535%有限合伙人-
合计100100%--

(2)周和平先生对沃尔达利实施控制的实现方式

沃尔达利的合伙人为周诚智先生、周和平先生以及深圳市维桢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桢科技”)。其中,周诚智先生系周和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维桢科技为周和平先生控制的企业,维桢科技具体出资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周和平660%
周诚智440%
合计101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周和平先生持有沃尔达利35%的份额,周诚智先生持有沃尔达利64.9%的份额,周和平先生与周诚智先生为沃尔达利的有限合伙人;维桢科技持有沃尔达利0.1%的份额,为沃尔达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沃尔达利合伙协议之规定,维桢科技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因此维桢科技对沃尔达利拥有控制权。周和平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因此周和平先生为沃尔达利的实际控制人。

(3)沃尔达利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沃尔达利于2018年5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发行人股票24,94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增持均价为5.26元/股。本次增持前,沃尔达利未持有公司股票。

2018年5月10日,发行人就沃尔达利的上述增持情况披露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沃尔达利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沃尔达利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沃尔达利拟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增持后,沃尔达利持有公司股票24,943,3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98%。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沃尔达利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深圳市亿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0091.70%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2前海合祁(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0020.00%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3深圳市智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27.39%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管理顾问机构。
4深圳市前海合祁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15044.84%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1060%科技信息咨询;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6深圳市沃尔达利科技企业(有限合伙)10035%科技信息咨询;创业投资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周和平、王宏晖、向克双、许

岳明、曾凡跃、杨在峰、刘广灵共计7名董事组成,其中曾凡跃、杨在峰、刘广灵3人为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由方雷湘、王俊、郑云飞共计3名监事组成,其中郑云飞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王宏晖、向克双、王占君和马葵共计4人组成。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周和平先生,详见本节之“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王宏晖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海港城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深圳市海大装饰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06年5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向克双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生,本科,经济师、政工师。曾任职湖北省菱湖农场主任;台湾明兴运动器材(大陆)厂厂长;香港永乐集团人事行政经理;深圳怡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许岳明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宝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5年12月任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兼任致公党深圳龙华二支部副主委。

曾凡跃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已经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凡跃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等,现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10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在峰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生,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财务行政主管,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会计,深圳新福克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特瑞德亚洲有限公司会计经理,大冷王运输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大北欧通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大北欧通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大北欧通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大北欧通讯设备亚洲有限公司及大北欧物流(厦门)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创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广灵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生,硕士,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历任西安统计学院教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历任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师,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方雷湘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曾任职于山西华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川亿电脑(深圳)有限公司、富士康集团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海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任职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坛市沃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俊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生,大专。曾任职于深圳市系中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1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内审部,现任本公司内审部主管职务。201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郑云飞先生,中国国籍,1986生,本科。2007年6月加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电子综合管理部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

事。

3、高级管理人员王宏晖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详见本节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向克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详见本节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王占君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本科,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和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马葵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生,本科,会计师。历任深圳大中行石油气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8年至2010年任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2011年至2012年2月任财务中心副总监;201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非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姓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周和平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沃尔达利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
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宏晖深圳市欣颐荷工艺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世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董事
东莞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沃尔法电气有限公司董事
姓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神沃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霖天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市沃力达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大连乐庭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乐庭电线(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
乐庭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沃尔核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市聚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莱西市沃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聚电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市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湖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向克双长春沃尔核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莱西市沃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沃尔法电气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海林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凉城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董事
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董事
乐庭电线(重庆)有限公司董事
大连乐庭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姓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岳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宝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姓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曾凡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在峰大北欧通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大北欧通讯设备亚洲有限公司董事
大北欧物流(厦门)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创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广灵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师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白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聘任;已经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

(四)持有发行人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

况如下: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周和平董事长346,750,42827.4795%
2王宏晖副董事长、总经理1,555,2500.1232%
3向克双董事、副总经理1,178,7500.0934%
4许岳明董事--
5曾凡跃独立董事--
6刘广灵独立董事--
7杨在峰独立董事--
8方雷湘监事会主席--
9王俊监事5,1000.0004%
10郑云飞职工监事--
11王占君董事会秘书502,1500.0398%
12马葵财务总监690,6000.0547%
合计350,682,27827.791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发行的债券。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核辐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电子、电力、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开发经营风力发电、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

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力、通讯、石化、汽车、轨道交通、军工及航天航空等领域。销售分公司遍及全国多个大中城市,形成点多面广、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产品远销中欧美、中东、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其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已形成品牌效应。

近年来公司聚焦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纵深发展,开发经营风力发电、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实现集合效应和协同作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布局新能源汽车与风场发电,这两项新业务不仅有广阔的成长空间,同时发展完善了

公司现有产业链,通过向下游延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风场发电方面,青岛风电一期河头店及东大寨项目2018年度风机运行良好,发电能力达到预期;青岛风电二期河崖及马连庄项目已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并于2018年10月份取得莱西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随着风电业绩的释放,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与利润回报,此外风电项目建设中使用的大量母线也会带动公司母线产品的销售。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随着深圳坪山沃尔工业园区三期于2016年投产,公司新增充电枪、连接器、充电插座等新能源汽车配件产品,充电桩需要使用大量的交联线,电动汽车需要使用大量的汽车线束。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辐射改性新材料系列产品,包括电子类产品、电力类产品和线路保护类产品。在生产辐射改性新材料系列产品之外,公司还开发经营风力发

电、布局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

电子类产品主要包括热缩套管、标识管、双壁管、铁氟龙套管、环保阻燃辐射交联电线(该类电线与传统电线产品不同,以热缩材料作为表皮,具有耐热性、耐老化性、抗开裂、高阻燃以及高强度的特性)等。该类产品主要用于电线连接、焊点保护、电线端部、线束及电子元器件的防护和绝缘处理;相关产品的防锈、防腐处理;耐高温绝缘保护、电线及其他产品标识等。

电力类产品分为电力热缩、电力冷缩、电气设备,主要有热缩电缆附件、冷缩电缆附件、电力母排管等。电力类产品与电缆一起构成电力输送网络,用于电力电缆安装及维护,是电网安全的有力保障。热缩型电力产品主要适宜中、低压电力电缆附件市场;冷缩型电力产品具有施工方便、绝缘强度高、性能可靠等优点,在高压电缆附件市场开始逐步替代热缩产品。

电线电缆产品主要包括电子线、多芯屏蔽线、交联电子线、电源线、USB线、差分网络线、计算机线等,以及近年来推出的自动化高柔性线缆、机器人线缆、高速传输线系列产品。公司电线电缆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及通讯领域。

目前公司主要风电项目主要为青岛风电项目,青岛风电项目一期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和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完成投产工作,全部风力发电机组

已于2017年9月预验收合格,项目进入正式运营阶段;青岛风电二期河崖及马连庄项目已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并于2018年10月份取得莱西市国土资源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青岛风电一期项目的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含税),装机容量为9.6万千瓦,2017年10-12月,青岛风电一期发电量与上网电量合计分别为0.81亿千瓦时、0.79亿千瓦时,2018年,青岛风电一期发电量与上网电量合计均为2.13亿千瓦时,总体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发电能力达到预期。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枪、车内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等。公司利用自身材料领域、电线领域、大电流过载领域等优势,致力于以基础材料-线材线束-连接器-叠层母排-充电设备全产品线的开发与应用。公司充电枪产品目前在国内市场上已具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与国内大部分充电桩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其中大功率液冷充电技术国内领先,目前已到示范阶段,并已与多家知名车企配合开发大功率液冷充电枪。高压线束及连接器产品为国内多家电控、电机、电池及主机厂稳定供货,已有多款产品到达量产阶段。

(三)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良性发展,整体运营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产品133,163.4837.7874,442.1428.8657,625.5730.93
电力产品59,588.7916.9147,777.7418.5243,419.5223.30
电线电缆产品119,195.9833.81114,866.8944.5378,688.2942.23
新能源33,177.789.4114,759.565.723,450.241.85
其他7,376.392.096,121.322.373,151.851.69
合 计352,502.42100.00257,967.65100.00186,335.47100.00

注:2018年的产品分类新增新能源产品,包括风力发电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枪、连接线等产品,2016年和2017年的产品分类数据同口径做了调整。下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6,335.47万元、257,967.65万元和352,502.42万元。其中,公司营业收入85%以上来自于电子产品、电力产品、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风场发电收入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枪、连接线等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大幅提升,主要系青岛风电项目一期于2017年底投产运营所致。

八、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最近三年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二)相关机构最近三年运行情况

发行人上市时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报告期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具的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发行人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运行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单位:次

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股东大会966
董事会191315
监事会161111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曾凡跃、刘广灵和杨在峰为独立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1〕102号)的有关规定。

九、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本次发行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有权部门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失信单位,并被暂停或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十、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作为A股上市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充分分离,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事项由《关联交易制度》规范。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采购体系、生产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及客户服务体系,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与股东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股东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性

公司系由沃尔热缩整体变更设立而来,依法承继沃尔热缩的所有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变更设立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完整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目前,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占用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除在公司所属子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对员工实行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实施独立管理。

(四)财务独立性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机构独立性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与控股股东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及2019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瑞华审字[2017]48140016号”、“瑞华审字[2018]48130012号”和“瑞华审字[2019] 481200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在阅读下文的2016-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3,363.9450,538.0136,956.0854,679.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1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46,825.61152,628.2698,412.1174,143.21
其中:应收票据10,581.5217,029.639,158.508,518.33
应收账款136,244.09135,598.6389,253.6165,624.88
预付款项7,267.874,692.234,028.614,317.97
其他应收款8,458.766,775.237,075.646,830.97
存货54,137.2349,501.4143,451.6836,083.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7.47
其他流动资产7,738.438,877.6111,829.598,909.82
流动资产合计277,791.84273,012.76201,753.70185,116.65
项目2019年3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572.1510,554.148,800.00
长期股权投资8,360.949,028.58179,755.83135,862.56
投资性房地产3,622.553,622.55--
固定资产204,518.47206,529.94150,852.0386,351.84
在建工程11,062.1410,172.4146,253.7788,814.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781.77---
无形资产25,793.2326,929.7917,256.1917,300.38
开发支出1,314.24951.641,004.751,050.12
商誉77,379.3077,379.306,514.446,514.44
长期待摊费用3,387.153,608.742,729.552,062.20
递延所得税资产9,363.039,259.243,207.282,165.20
其他非流动资产4,438.084,668.993,144.512,001.19
非流动资产合计374,020.89369,723.33421,272.50350,922.52
资产总计651,812.73642,736.09623,026.19536,039.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2,063.35134,563.63116,027.6689,431.1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8,285.3154,648.1652,775.9134,348.63
预收款项5,815.505,232.062,691.832,629.01
应付职工薪酬6,236.0410,594.194,033.332,616.52
应交税费10,753.0913,223.376,229.773,101.41
其他应付款39,651.4557,355.545,337.477,120.69
其中:应付利息1,299.02832.112,434.242,381.60
应付股利5,540.885,540.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49.5838,908.3345,037.67-
其他流动负债491.97---
流动负债合计293,246.30314,525.29232,133.64139,247.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1,500.0031,900.0054,000.0032,100.00
应付债券--29,743.3364,401.78
长期应付款--14,049.7720,700.00
递延收益7,280.146,883.446,757.607,729.92
递延所得税负债7,823.117,823.115,363.097,014.47
其他非流动负债1,307.501,307.502,394.99-
非流动负债合计67,910.7447,914.04112,308.79131,946.17
负债合计361,157.04362,439.33344,442.44271,193.58
股东权益:
股本126,184.91126,184.91126,231.9162,622.95
资本公积20,014.7820,014.7821,848.8679,331.49
减:库存股2,288.122,288.123,421.42-
盈余公积12,601.6312,601.6312,601.6310,216.84
未分配利润119,530.09116,350.84116,824.06104,291.51
项目2019年3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其他综合收益-7,373.90-14,529.17771.875,559.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68,669.39258,334.86274,856.91262,022.30
少数股东权益21,986.3121,961.903,726.842,823.29
股东权益合计290,655.69280,296.76278,583.75264,845.6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51,812.73642,736.09623,026.19536,039.17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2,448.20352,502.42257,967.65186,335.47
其中:营业收入82,448.20352,502.42257,967.65186,335.47
二、营业总成本80,237.04335,244.00249,579.80182,112.25
其中:营业成本56,080.13238,994.53182,454.99128,721.18
税金及附加868.203,055.882,444.671,927.26
销售费用9,062.5633,230.0322,436.8119,921.34
管理费用5,929.0220,570.4613,531.5010,629.00
研发费用4,507.2119,568.4613,530.919,369.97
财务费用3,817.5414,812.1112,719.559,540.91
其中:利息费用4,277.8815,441.6312,317.5810,222.42
利息收入701.86504.54444.40283.74
资产减值损失-27.615,012.532,461.372,002.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0.30-20,573.197,295.313,243.6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1911.46-70.40-32.07
其他收益1,645.864,390.092,471.5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84.521,086.7818,084.307,434.82
加:营业外收入86.621,240.09118.033,782.40
减:营业外支出28.34281.98164.81291.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542.802,044.8918,037.5210,925.96
减:所得税费用339.14-1,357.541,319.42321.2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203.663,402.4316,718.1010,604.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9.252,051.4216,796.0210,727.64
少数股东损益24.411,351.02-77.93-122.9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0.030.020.130.1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0.030.020.130.19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155.27-15,301.04-4,787.636,178.68
八、综合收益总额10,358.93-11,898.6111,930.4716,783.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334.52-13,249.6312,008.4016,906.3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411,351.02-77.93-122.95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5,087.89294,542.35194,052.32167,934.56
收到的税费返还374.221,671.86514.84302.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57.9429,731.478,255.718,203.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420.05325,945.69202,822.87176,439.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582.19144,846.14102,598.9199,075.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259.0858,700.9545,635.5036,272.39
支付的各项税费6,012.5922,840.5916,953.1215,660.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29.7042,986.6022,675.4220,678.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583.56269,374.27187,862.95171,686.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36.4956,571.4114,959.914,753.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9.04124,320.004.139,003.4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29.99787.321,518.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0876.990.836.7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581.2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2,000.003,791.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9.12130,208.192,792.2914,319.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05.6125,019.9136,377.2682,345.34
投资支付的现金20,939.144,435.5042,919.4519,85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3,835.3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9.981,460.931,752.432,056.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934.72104,751.6881,049.14104,251.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85.6025,456.50-78,256.85-89,931.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38.01-4,369.9284,866.5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1,403.89220,571.53192,374.22176,441.0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2.0411,535.357,474.0336,416.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363.94232,106.88204,218.17327,724.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2,524.39267,160.53135,638.75168,601.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68.8716,236.3013,848.3215,388.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44.0020,440.498,056.5827,000.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5,637.25303,837.32157,543.65210,990.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26.69-71,730.4446,674.52116,733.73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1.65169.42-68.07126.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25.9310,466.89-16,690.4931,681.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538.0132,230.3848,920.8717,239.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363.9442,697.2732,230.3848,920.8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以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859.1027,392.6126,872.4538,792.9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2,195.2253,065.1042,344.1836,624.19
其中:应收票据2,911.116,645.183,742.794,023.17
应收账款49,284.1046,419.9238,601.4032,601.02
预付款项2,898.162,022.232,411.712,665.01
其他应收款35,881.5335,293.8935,482.1920,118.13
存货18,119.0817,013.9616,165.1013,496.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63
其他流动资产1,643.031,577.21705.86445.95
流动资产合计136,596.11136,365.01123,981.50112,163.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572.1510,554.1441,040.51
长期股权投资294,716.17295,425.51336,848.32241,147.87
固定资产42,010.6642,595.5842,579.5742,085.22
在建工程984.12905.50595.301,028.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781.77---
无形资产6,592.557,111.257,705.908,456.41
开发支出705.86435.54633.0584.87
长期待摊费用1,498.121,509.392,030.311,51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4,723.394,578.50783.44687.22
其他非流动资产2,084.192,285.861,264.501,048.10
非流动资产合计378,096.83372,419.28402,994.52337,089.27
资产总计514,692.94508,784.29526,976.02449,253.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3,850.00106,475.0897,500.0068,2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4,822.7348,216.5724,269.5025,053.61
项目2019年3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预收款项3,472.492,137.477,567.591,914.69
应付职工薪酬1,302.432,195.251,644.581,013.19
应交税费7,370.047,846.233,381.57520.08
其他应付款33,500.6650,250.436,159.214,931.24
其中:应付利息1,294.09836.582,430.062,381.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49.5838,908.3342,956.22-
流动负债合计234,267.93256,029.36183,478.67101,632.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1,500.0031,900.0054,000.0032,100.00
应付债券--29,743.3364,401.78
递延收益5,164.734,371.844,683.195,427.74
递延所得税负债--5,363.096,273.52
其他非流动负债1,307.501,307.502,394.99-
非流动负债合计57,972.2237,579.3396,184.61108,203.04
负债合计292,240.15293,608.70279,663.28209,835.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26,184.91126,184.91126,231.9162,622.95
资本公积21,742.5221,742.5221,699.8979,156.94
减:库存股2,288.122,288.123,421.42-
盈余公积12,601.6312,601.6312,601.6310,216.84
未分配利润70,694.6870,627.1090,514.6470,930.22
其他综合收益-6,482.83-13,692.45-313.9016,490.44
股东权益合计222,452.79215,175.59247,312.74239,417.4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14,692.94508,784.29526,976.02449,253.25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27,701.10145,224.32131,721.13113,778.12
减:营业成本18,895.18101,835.1694,319.8980,463.90
税金及附加353.891,406.971,102.101,083.05
销售费用3,483.2114,412.6812,716.1212,882.64
管理费用1,119.278,411.717,604.615,860.75
研发费用1,467.966,640.495,521.074,879.25
财务费用3,330.4911,582.3410,978.439,305.25
其中:利息费用3,667.3013,803.0111,631.0110,278.78
利息收入367.762,192.611,315.00602.99
资产减值损失-3,207.49-860.97899.23
加:投资收益-360.30-20,348.5125,614.703,847.29
资产处置收益-9.25-0.03-68.44-43.75
其他收益1,240.752,326.731,860.3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二、营业利润-77.71-20,294.3327,746.432,207.58
加:营业外收入0.40888.4918.212,415.92
减:营业外支出-35.855.0358.16
三、利润总额-77.31-19,441.6927,759.614,565.34
减:所得税费用-144.90-2,078.793,911.7251.23
四、净利润67.58-17,362.9023,847.894,514.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209.62-13,378.55-16,804.3580.09
六、综合收益总额7,277.20-30,741.457,043.554,594.1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612.73131,790.01111,381.9793,033.82
收到的税费返还-70.84195.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66.8338,769.1214,547.3838,391.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079.56170,629.97126,124.89131,424.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981.7767,357.2754,111.7243,654.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346.7323,198.4921,220.2318,341.64
支付的各项税费1,850.7810,216.586,324.0710,052.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13.2035,662.9630,164.6830,417.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792.48136,435.29111,820.70102,467.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7.0834,194.6814,304.1928,957.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9.04124,320.0018,134.62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629.9919,198.491,297.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9.04124,949.9937,333.111,797.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33.064,953.425,838.545,474.49
投资支付的现金19,600.0087,585.5094,213.1773,483.5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9.981,460.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923.0393,999.84100,051.7178,958.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73.9930,950.15-62,718.60-77,160.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421.4283,918.0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2,631.25181,300.00159,700.00114,629.0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2.042,285.755,509.6015,82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753.29183,585.75168,631.02244,375.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4,550.00228,700.00112,450.00143,31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05.8815,399.6213,335.4715,297.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006,641.663,372.6914,448.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999.88250,741.28129,158.16173,058.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53.41-67,155.5339,472.8671,316.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33.51-2,010.70-8,941.5623,113.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392.6124,527.5833,469.1410,355.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859.1022,516.8824,527.5833,469.14

二、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编制,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要求,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3、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由于公司属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报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

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业务性质及客户群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2017年,结合公司新增风电业务收入和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收入规模增长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应收款项相关会计估计变更前应收款项相关会计估计变更后
新能源汽车产品业务、风电业务按以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原有业务(电子产品、电力产品和电线电缆产品)对应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比例不变,对风电业务和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按照实际情况执行。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

2、2018年6月7日,公司关于收购长园电子75%股权的事项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园电子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为保证会计估计的统一,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对除发电及相关设备之外的固定资产残值率进行变更。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属会计估计变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次对相关固定资产残值率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一)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家控股子公司和一期资产管理产品计划。

1、2016年2月26日,公司与新余精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7,5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于2016年度将华磊迅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6年3月9日,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有机硅橡胶、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等。2016年5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将其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子公司上海科特间接持有沃科科技82.71%的股权,并于2016年度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通过投资的万博稳健2期间接持有长园集团股份,2016年12月26日万博稳健2期对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权益人权益进行了清算支付,公司于该日起对该信托计划具备了实质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万博稳健2期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股份在合并报表中列报为长期股权投资。

(二)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四期资产管理产品计划。

1、2017年4月7日,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万博稳健2期和万博稳健7期所持全部长园集团股票。2017年4月11日,产品管理人对万博稳健2期和万博稳健7期进行了清算,2017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万博稳健2期和万博稳健7期的清算收益。交易完成后,不再将万博稳健2期和万博稳健7期纳入合并范围。

2、2017年5月5日,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一致行动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万博稳健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万博稳健9期”)和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万博稳健10期”)所持长园集团股票。2017年5月8日,公司对万博稳健10期进行了清算并收回收益;2017年5月9日公司对万博稳健9期进行了清算。交易完成后,不再将万博稳健9期和万博稳健10期纳入合并范围。

(三)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共增加了25家子公司,减少3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1)2018年1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悦庭置业有限公司。

(2)2018年2月13日,公司与长园集团及罗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宝投资”)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1.925亿元的价格购买长园集团和罗宝投资合计持有的长园电子75%的股权。本次转让长园电子股权事项已经公司与长园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6月7日,长园电子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园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10家自2018年6月30日起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2018年3月20日,公司与聚电网络原股东贾雪峰、卢晓晨、杨帆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800万元受让聚电网络原股东贾雪峰、卢晓晨、杨帆所持聚电网络共计48.776%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聚电网络58.776%的股权,聚电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12家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18年8月10日,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2018年9月17日,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5)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海南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聚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和2018年4月24日注销。

(6)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锡林郭勒盟融丰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沃尔出售其持有的融丰风电100%股权给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风电”)。同日,青岛风电与中广核风电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11月20日,融丰风电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截至2018年12月31日,融丰风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深圳市沃尔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75.00%-
深圳市国电巨龙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100.00%-
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100.00%-
深圳市沃力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100.00%-
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研发生产销售100.00%-
北京沃尔法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研发生产销售100.00%-
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常州常州研发生产销售100.00%-
长春沃尔核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长春长春风电开发建设经营100.00%-
海林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牡丹江牡丹江风电开发建设经营-100.00%
凉城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乌兰察布风电开发建设经营-100.00%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青岛风电开发建设经营100.00%-
莱西市沃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莱西莱西风电开发建设经营-100.00%
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贸易100.00%
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常州常州生产销售-100.00%
乐庭电线(重庆)有限公司重庆重庆研发生产销售-100.00%
大连乐庭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大连贸易-100.00%
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惠州惠州生产销售-100.00%
惠州市悦庭置业有限公司惠州惠州投资-100.00%
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惠州惠州研发生产销售-100.00%
LTK INTERNATIONAL LTD香港香港贸易-100.00%
深圳沃尔核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100.00%-
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投资100.00%-
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销售60.00%-
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研发生产销售44.44%38.27%
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常州研发生产销售-82.71%
上海霖天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研发生产销售-82.71%
上海神沃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开发生产销售-82.71%
深圳市聚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58.78%-
深圳聚电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58.78%
深圳市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58.78%
深圳聚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投资-58.78%
武汉聚智汉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武汉研发生产销售-58.78%
上海聚电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研发生产销售-58.78%
北京聚电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研发生产销售-58.78%
北京聚电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研发生产销售-58.78%
山东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济南研发生产销售-58.78%
武汉聚电车间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武汉研发生产销售-58.78%
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75.00%-
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产-75.00%
天津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生产销售-75.00%
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东莞东莞设计生产销售-75.00%
深圳市长园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开发生产销售-75.00%
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生产销售-75.00%
上海长园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技术开发-75.00%
利多投资有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英属维京群岛投资控股-75.00%
湖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湖州研发生产销售-75.00%
东莞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东莞东莞生产销售-75.00%
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研发生产销售100.00%-
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生产销售100.00%-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不存在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标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也未发生由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的状况。

五、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0.870.871.33
速动比率(倍)0.710.681.07
资产负债率(%)56.3955.2950.59
每股净资产(元)2.222.21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052.184.18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933.122.94
存货周转率(次)5.144.594.21
利息保障倍数(倍)1.132.311.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50.120.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8-0.130.51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4,956.83-117.76894.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120.722,833.693,258.5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231.5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69.12--1,778.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21.98-35.66278.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7,308.613,867.38-
小计-8,171.536,547.662,653.28
所得税影响额-1,082.471,000.46380.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80.417.4223.02
合计-7,369.475,539.782,250.07

注:公司2018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大额负数,主要包括:由于丧失对长园集团的重大影响,公司将所持长园集团2.21%股份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成本的差异计入投资收益,金额为-20,667.27万元;以及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中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投资收益金额3,357.66万元。

(三)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0.020.13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0.020.13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56.26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0.080.09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80.09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24.194.51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

i

×M

i

÷M

–S

j

×M

j

÷M

-S

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

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

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

i

×M

i

÷M

–S

j

×M

j

÷M

–S

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

i

×M

i

÷M

–Ej×M

j

÷M

±E

k

×M

k

÷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

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

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

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4、各期每股收益根据原报告期实际数值列示,不调整为可比数据。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重点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538.017.86%36,956.085.93%54,679.1010.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130.00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52,628.2623.75%98,412.1115.80%74,143.2113.83%
其中:应收票据17,029.632.65%9,158.501.47%8,518.331.59%
应收账款135,598.6321.10%89,253.6114.33%65,624.8812.24%
预付款项4,692.230.73%4,028.610.65%4,317.970.81%
其他应收款6,775.231.05%7,075.641.14%6,830.971.27%
存货49,501.417.70%43,451.686.97%36,083.996.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7.470.03%
其他流动资产8,877.611.38%11,829.591.90%8,909.821.66%
流动资产合计273,012.7642.48%201,753.7032.38%185,116.6534.5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572.152.73%10,554.141.69%8,800.001.64%
长期股权投资9,028.581.40%179,755.8328.85%135,862.5625.35%
投资性房地产3,622.550.56%----
固定资产206,529.9432.13%150,852.0324.21%86,351.8416.11%
在建工程10,172.411.58%46,253.777.42%88,814.5816.57%
无形资产26,929.794.19%17,256.192.77%17,300.383.23%
开发支出951.640.15%1,004.750.16%1,050.120.20%
商誉77,379.3012.04%6,514.441.05%6,514.441.22%
长期待摊费用3,608.740.56%2,729.550.44%2,062.20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9,259.241.44%3,207.280.51%2,165.200.40%
其他非流动资产4,668.990.73%3,144.510.50%2,001.190.37%
非流动资产合计369,723.3357.52%421,272.5067.62%350,922.5265.47%
资产总计642,736.09100.00%623,026.19100.00%536,039.1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36,039.17万元、623,026.19万元和642,736.0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总额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其中,2017年末资产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86,987.02万元,增幅为16.23%;2018年末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加19,709.90万元,增长3.16%。

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增长的资产来源主要为公司自身利润积累、增加短期借款和公司债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东投入以及2018年新增子公司长园电子和聚电网络的资产等。

(二)负债情况分析

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4,563.6337.13%116,027.6633.69%89,431.1332.9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4,648.1615.08%52,775.9115.32%34,348.6312.67%
其中:应付票据12,984.233.58%6,940.822.02%500.000.18%
应付账款41,663.9411.50%45,835.0913.31%33,848.6312.48%
预收款项5,232.061.44%2,691.830.78%2,629.010.97%
应付职工薪酬10,594.192.92%4,033.331.17%2,616.520.96%
应交税费13,223.373.65%6,229.771.81%3,101.411.14%
其他应付款57,355.5415.82%5,337.471.55%7,120.692.63%
其中:应付利息832.110.23%2,434.240.71%2,381.600.88%
应付股利5,540.881.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908.3310.74%45,037.6713.08%--
流动负债合计314,525.2986.78%232,133.6467.39%139,247.4051.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1,900.008.80%54,000.0015.68%32,100.0011.84%
应付债券--29,743.338.64%64,401.7823.75%
长期应付款--14,049.774.08%20,700.007.63%
递延收益6,883.441.90%6,757.601.96%7,729.922.85%
递延所得税负债7,823.112.16%5,363.091.56%7,014.472.59%
其他非流动负债1,307.500.36%2,394.990.70%--
非流动负债合计47,914.0413.22%112,308.7932.61%131,946.1748.65%
负债合计362,439.33100.00%344,442.44100.00%271,193.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71,193.58万元、344,442.44万元和362,439.33万元。2017年末负债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73,248.86万元,主要由于2017年末公司有息负债较2016年末增加;2018年末负债总额较2017年末增加17,996.89万元,主要由于2018年新增合并主体,以及新增应付收购长园电子股权款。

(三)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352,502.42257,967.65186,335.47
营业成本238,994.53182,454.99128,721.18
期间费用88,181.0662,218.7749,461.21
投资收益-20,573.197,295.313,243.67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利润1,086.7818,084.307,434.82
营业外收入1,240.09118.033,782.40
利润总额2,044.8918,037.5210,925.96
净利润3,402.4316,718.1010,604.69

(四)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5,945.69202,822.87176,43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9,374.27187,862.95171,686.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71.4114,959.914,753.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208.192,792.2914,319.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751.6881,049.14104,251.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56.50-78,256.85-89,931.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2,106.88204,218.17327,724.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3,837.32157,543.65210,990.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30.4446,674.52116,733.7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9.42-68.07126.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466.89-16,690.4931,681.7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230.3848,920.8717,239.1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697.2732,230.3848,920.87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53.15万元、14,959.91万元和56,571.41万元,合计76,284.47万元,表明公司销售收入实现的现金流入正常,盈利质量较好。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不含税)352,502.42257,967.65186,335.4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4,542.35194,052.32167,934.56
营业收入收现比注71.42%64.29%77.03%

注:营业收入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1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03%、64.29%和71.4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低于含税营业收入,主要系以下因素造成:1、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逐期有所增加,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含税营业收入金额;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用以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后,会将票据进行背书以支付货款,从而使得相应的收入未产生现金流入。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分析

1)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53.15万元,当年净利润为10,604.6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当年净利润的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的增加以及元旦、春节备货而支付的采购款增加。

2)2017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59.91万元。当年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主要系公司当年销售规模大幅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年净利润16,718.10万元相当。

3)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571.41万元,当期净利润为3,402.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高于当期净利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理想,高于当期净利润主要系:①公司2018年存在较大金额的负的投资收益,该等损益减少净利润而不影响现金流;②公司2018年出售融丰风电股权收回应收融丰风电的款项;③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增加。

总体而言,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减变化情况与公司销售收入及盈利变化情况基本相符,公司收益质量高。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6年和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2018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56.5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由净流出变为净流入;公司各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931.65万元,主要

包括:为建设风电项目而购建固定资产、收购华磊讯拓60%股权、对依思普林进行增资,以及对万博稳健2期信托计划的其他权益人进行清算支付,追加投资款3,200万元等。

(2)2017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256.85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377.26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42,919.45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风电项目投入建设和生产用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受让一致行动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合计42,919.45万元。

(3)2018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56.50万元,其中新增合并主体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457.08万元,剔除此因素影响,同口径比较比去年同期增加104,17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回出售长园集团5.58%股权的投资款以及收回出售融丰风电股权的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733.73万元,主要包括发行债券收到现金30,000.00万元、收到风力发电相关设备融资租赁款20,700.00万元、以及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79,959.43万元。

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74.52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

2018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730.44万元,其中新增合并主体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14,074.77万元,剔除此因素影响,同口径比较比去年同期减少104,330.1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偿还公司债和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0.870.871.33
速动比率(倍)0.710.681.07
资产负债率(%)56.3955.2950.59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1.132.311.94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3、0.87和0.87;速动比率分别为1.07、0.68和0.71。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6年末下降,主要是公司为补充资金需求增加银行贷款,同时部分长期借款和公司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59%、55.29%和56.39%。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分别系2017年末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张而增加的银行借款、以及2018年末新增应付长园电子股权款所致。总体而言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保持了较为稳健的财务结构。

3、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94、2.31和1.13,2017年较2016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主营业务增长及投资收益增加所带来的利润总额上升所致;2018年末较2017年末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投资收益下降带来的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总体来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处于安全合理水平,拥有较稳定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股票 代码证券简称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600525长园集团69.18%1.000.8460.00%1.100.9152.18%1.150.97
600110诺德股份66.28%0.960.8362.03%0.940.7762.28%0.890.79
002168深圳惠程44.90%1.541.4856.77%0.730.6833.68%1.421.32
平均60.12%1.171.0559.60%0.920.7949.38%1.151.03
002130沃尔核材56.39%0.870.7155.29%0.870.6850.59%1.331.07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016年末,由于深圳惠程的规模较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小、负债规模较低,其资产负债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行业平均水平受此影响较大,从而使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7年末及2018年末,由于公司短期有息负债增加、以及2018年末新增应付收购长园电子股权款,使得公司在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下,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整体而言,公司的偿债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一致。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有息债务情况如下:

公司的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34,563.6365.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908.3318.95%
短期有息债务173,471.9784.47%
长期借款31,900.0015.53%
长期有息债务31,900.0015.53%
总有息债务205,371.971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的情况如下:

公司的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合计
金额173,471.9710,263.136,693.227,139.827,803.83-205,371.97
占比84.47%5.00%3.26%3.48%3.80%-1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短期有息负债到期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个月(3~6]个月(6~9]个月(9~12]个月合计
金额66,193.7351,169.9046,108.3310,000.00173,471.97
占比38.16%29.50%26.58%5.76%1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的有息债务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期限债务类别无担保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
短期有息债务银行借款69,200.007,488.653,874.9854,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00.00--29,908.33
长期有息债务长期借款--31,900.00-
长期应付款----
应付债券----
合计78,200.007,488.6535,774.9883,908.33

(二)集中偿付风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有息负债总额为205,371.97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金额为173,471.97万元,占比84.47%,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金额较大、占比较高,公司的短期债务偿付压力较大。

1、公司现有有息债务的期限结构和还本付息安排

根据上述有息债务的期限分布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金额为173,471.97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金额的比例为84.47%,占净资产的比例为61.89%,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6.99%,公司的有息债务以短期债务为主,短期偿付压力较大。另一方面,公司的短期有息负债到期日在3个月内、3-6个月、6-9个月和9-12个月的有息负债金额占比分别为38.16%、29.50%、26.58%和5.76%,到期日分布较为均匀,公司将合理安排有息债务的还本付息。

通过此次债券发行,将有效降低短期负债比例,优化债务结构。

2、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公司拟安排其中5亿元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本次债券偿还的银行借款均为短期有息负债,因此本次债券的发行将为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提供部分偿

债资金来源,进而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定性,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3、发行人是否存在集中偿付债务的风险

(1)公司的短期有息负债到期日分布较为均匀

根据上述短期有息负债到期日情况,公司的短期有息负债到期日分布较为均匀,时间安排较为合理。

(2)公司的流动资产、速动资产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偿付债务提供基本的保障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53.15万元、14,959.91万元和56,571.41万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为273,012.76万元、速动资产金额为223,511.35万元,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余额为18.23亿元。流动资产、速动资产能有效覆盖各年到期的有息债务,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为各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提供良好的偿债基础,授信余额也将为各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提供一定的支持。

公司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对有息负债的覆盖处于安全水平,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有息负债提供了偿债资金来源。

(3)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债务偿付能力的影响

假设本次债券于2018年12月末发行,期限均超过一年,规模合计为6亿元,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短期有息负债将由173,471.97万元降低至123,471.97万元,总有息负债金额将由205,371.97万元增至215,371.97万元,短期有息负债占有息负债总金额的比例由84.47%降低至57.33%;公司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0.87提升至1.07,速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0.71提升至0.88。本次债券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

(4)公司的其他融资渠道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经营稳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畅通,必要时,公司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或银行融资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为按期偿还本次债券及其他债务本息提供有力支

持。

八、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亿元计入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5、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2018年12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模拟前模拟后
流动资产合计(万元)273,012.76273,012.76
非流动资产合计(万元)369,723.33369,723.33
资产总计(万元)642,736.09642,736.09
流动负债合计(万元)314,525.29284,525.29
非流动负债合计(万元)47,914.0477,914.04
负债合计(万元)362,439.33362,439.33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280,296.76280,296.76
资产负债率(%)56.3956.39
流动比率(倍)0.870.96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1、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

万元;3、为发行本期债券,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祥园道183号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用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深圳高新投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

(二)重大诉讼与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以下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与仲裁:

由于依思普林2016年、2017年合计税后净利润低于6,45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邓素梅、张杰夫、林学智、深圳市依思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向公司进行补偿,并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予以补偿。但在公司多次发出告知函催问补偿进度后,一致行动人仍未进行补偿,故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提请判令一致行动人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利息及违约金,并请求查封被告价值相当于人民币26,740,500元的财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张杰夫、邓素梅、林学智、深圳市依思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6,740,500元财产。

该诉讼是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及所请求查封、冻结资产相关行为,将有利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新加坡元。2019年3月11日,公司完成了该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注册手续,名称为“WOER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LTD.”,并收到了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

2、公司2019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2018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决议通过,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1、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方案,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山东莱西河崖风电项目(48MW)及偿还公司债券。公司已于2019年4月3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目前公司配股项目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获利能力。

2、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5.18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1.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87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4.00%。2019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8.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1.88%,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019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6.34%及8.99%,未发生业绩下滑。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的资产情况及经营状况较2018年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2019年一季度的财务指标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需予以披露的其他事项。

十、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享有优先受偿的负债情况

(一)已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限制用途安排情况如下:

已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抵押/质押情况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0银行承兑汇票2018/6/13-2019/6/13深房地字第6000332378号;深房地字第6000633470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73411号;苏(2016)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02603号
25,000.00银行承兑汇票2019/1/23-2019/9/23
315,000.00银行承兑汇票2019/3/1-2019/8/26
414,200.005.87250%2019/3/1-2019/9/30
5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投30,000.00-本次债券品种一的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品种一到期之日起两年惠州乐庭、天津沃尔法共7项不动产
6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沙井支行23,000.005.9375%2018/12/25-2023/12/7长园电子75%股权
中国银行西丽支行8,900.005.9375%2018/12/28-2023/12/7
中国工商银行沙井支行8,500.005.9375%2019/1/2-2023/12/7
中国银行西丽支行11,100.005.9375%2019/1/2-2023/12/7
中国工商银行沙井支行20,000.005.9375%2019/4/1-2023/12/7
7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3,000.005.6550%2019.01.29-2020.01.20专利质押
8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80.00商业承兑汇票2018/12/7-2019/06/07票据融资
9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649.9商业承兑汇票2018/05/30-2019/05/30 2018/05/31-2019/05/31票据融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和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11项不动产的情况如下:

公司已抵押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地点项目房地产证号土地位置使用权面积(㎡)土地面积(㎡)取得方式土地用途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沃尔一期深房地字第6000332378号工业区坪山镇75,915.2734,949.62出让工业用地
深圳坪山沃尔二期深房地字第6000633470号工业区坪山镇42,754.1317,017.85出让工业用地
深圳坪山沃尔三期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73411号工业区坪山镇55,607.3622,254.09出让工业用地
常州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厂房、宿舍苏(2016)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02603号南二环东路1699号131,638.6199,998.00出让工业用地
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办公楼粤房地证字第C5345765号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2,037.2253,511.60出让工业用地
惠州市惠城区仓库粤房地证字第C5345764号124.8153,511.60出让工业用地
惠州市惠城区配电房粤房地证字第C5345767号564.4853,511.60出让工业用地
惠州市惠城区厂房粤房地证字第C3913190号陈江镇仲恺大道双光8,741.9053,511.60出让工业用地
惠州市惠城区厂房粤房地证字第C5345766号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26,711.7553,511.60出让工业用地
惠州仲恺高新区工业用地惠府国用(2014)第13021850170号陈江街道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0180083028号工业用地-53,511.60出让工业用地
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房地证津字第122011416300号汊沽港镇祥园道183号7,719.7559,999.00出让工业用地

(二)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包括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借款质押存单保证金等合计7,840.73万元存在资金使用受限情况。

除上述资产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资产或者款项。

(三)期末受限资产价值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万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7,840.73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借款质押存单等保证金
应收票据924.98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43,408.37借款抵押及为公司债提供反担保
无形资产406.39借款抵押及为公司债提供反担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6.81业绩承诺质押
其他应收款2.05业绩承诺股票分红质押
合计52,769.3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5,742股用于对业绩承诺质押;其他应收款为公司持有中广核技股票被质押的股票股利。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

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或非生产性支出;亦不得转借他人。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综合考虑目前公司的借款成本及到期时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序号借款主体借款方借款余额(万元)借款日到期日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新区支行5,000.002018/8/242019/8/23
2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龙岗支行14,200.002019/3/12019/9/30
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5,000.002018/11/282019/11/27
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4,000.002018/12/132019/12/13
5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5,000.002019/1/112020/1/10
合计33,200.00

上述拟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范围总计3.32亿元。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发行金额,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的需要,从上述拟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范围中对具体偿还计划作出灵活调整。

发行人通过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这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将产生有利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已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设立了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具体影响请见“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亿元,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与本期债券发行前保持一致,仍为56.39%,公司的债务结构仍然合理,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亿元,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流动比率(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0.87增加至0.96。公司流动比率有了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查阅地点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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