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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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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11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的预案》(公告编号:

2018-099)。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1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21日,10: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联系人:曹益堂邮政编码: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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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63461118-8122传真号码:021-63460611电子邮箱:capyitang@nanjids.com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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