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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6
债券代码:112507             债券简称:17 科陆 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3月22日支付2017年3月22日至2018
年3月21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21日,凡在2018年3月
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年3月21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发行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将期满 1 年。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
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7科陆01
       4、债券代码:112507
       5、发行规模:2亿元人民币。
       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
能力的、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
行。
    7、批准情况: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6年8月
4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2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
的公司债券。
    8、债券票面面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10、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1、票面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
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
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 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
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3个计息年度交易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的披露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
幅度。
       14、投资者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上调幅度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交易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交易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
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
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发行首日/起息日:2017年3月22日。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交易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
3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交易日为自2018
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交易日为2022年3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交易日为2020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3、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
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7 科陆 01”票面利率为 5.50%,每 10 张面值人民币 1,000 元的本
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4.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
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9.5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3月21日
    2、除息交易日:2018年3月22日
    3、债券付息日:2018年3月22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3月22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3 月 2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 科陆 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
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根据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公司将在本次
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
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
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
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
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13-24楼
    邮政编码:518000
    咨询联系人:黄幼平
    咨询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电话:0755-26719679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39层
    邮政编码:518034
    咨询联系人:赵元、徐建文
    咨询电话:0755-23934048
    传真电话:0755-8351626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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