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陆电子:关于签署储能项目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0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储能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索县神话亚
拉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西藏那曲索县光储电站储能项目设备供货合同》,合
同总金额为 17,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合同的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 :索县亚拉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阿沛任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太阳能系列产品(电池组件、逆变器、支架、户用发电系统、
光热系统、照明、提灌站等)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集中式、分布式
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及相关服务,节能照明系列产品的研发、制
造、销售及维护,亮化、节能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服务,太阳能
系列、节能照明相关货物、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与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西藏那曲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
    3、合同总金额:17,000 万元人民币
    4、项目期限:项目开始日期:2018 年 3 月 1 日;项目完成日期:2018 年 5
月 31 日。
    5、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1)本合同项下的支付方式采用电汇予以支付。
    (2)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格,按以下办法和比例支付:
    ①第一次付款:合同总价款 25%,到货验收完成之日起 14 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第一笔合同款。
    ②合同总价款 70%,安装调试运行,并由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或项目投入运
营之日起 14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合同款。
    ③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 5%,设备运行 12 个月后的 14 日内,甲方向
乙方支付剩余款。
    ④由于非乙方原因,如并网手续办理滞后、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导
致的项目不能按时调试验收,甲方需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15 日内出具付款所
需的项目验收单,并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 30 日内支付合同进度款项,但不免除
乙方后续完成调试验收工作的义务。
    6、甲方违约变更合同内容,造成乙方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时,双方除需另行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
返工费或追加工作量的补偿费。由于甲方付款延迟导致的乙方不能如期交付,或
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付款延迟超过三个月,乙方有
权采取合理举措(包括但不限于撤回整个储能系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方对
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并不影响甲方有权在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向
乙方单方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根据合同约定享有
的任何其它权利。
    7、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裁定、管辖。
    8、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
补充协议,否则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
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续若甲方成立分子公司,合同内容没有发生改变,双方
同意可变更主体。
    9、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以
下简称 “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是提升传统电力系
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
源更替的关键技术,是构建能源互联网,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促进能源新业态发
展的核心基础。公司在储能领域具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
先水平的高海拔、高寒地区储能电站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本次合同的签署和履
行可为公司后续储能业务的开拓提供更多的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巩固与提升公司
在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是为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MWp 光伏电站配套的储能系
统,合同总金额为 17,000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5.38%。
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
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
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
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西藏那曲索县光储电站储能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