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元药业”)向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龙农商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4,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一年,保证期限至贷款本息结清后终止。公司名下的25项发明专利权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一年,质押期限至贷款本息结清后终止。郭春林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一年,保证期限至贷款本息结清后终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元药业”)向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4,500万元贷款,用途为偿还初元药业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
2018年3月15日取得的合同编号为:LD20180314001项下的贷款余额。贷款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