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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7年5
月1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5月17日,其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3,141,4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93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7,102,7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375%;通过网
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6,038,75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2.655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以193,141,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和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以193,141,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3、以193,141,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以193,130,9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 %) 赞
成、1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68,869,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赞成、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净利润的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00.88 万元。
    2、按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3,777,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9,133,284.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5、以193,141,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以148,260,7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 赞
成、 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收购Joy
Spring Limited所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有
限公司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68,877,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赞成、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7、以148,263,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签订<盈利预测业绩补偿协议>
的议案》。关联股东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68,880,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8、以193,130,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赞
成、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以193,141,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
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68,880,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10、以193,141,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68,880,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就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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