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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关于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19年7月9日,收到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汇入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90万元,其中50万元属于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第一批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度第一批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曲环请【2018】12号),公司10万吨铅废渣处置工程项目获得50万元重金属专项(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补助。

剩余140万元属公司2017年10万吨含铅废渣处置工程项目获重金属专项资金补助,该项补助共计290万元,其中首批款项150万元于2017年10月10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9号),截止本公告日,该项补助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补助类型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190万元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作为“其他收益”结转至当期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两项政府补助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税前利润总额19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确认后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度第一批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曲环请【2018】12号);

2、《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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