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函告,获悉李光太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李光太 | 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1,654 | 2018年12月10日 | 2019年12月10日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48% | 用于控制下企业的日常经营 |
合计 | — | 1,654 | — | — | — | 31.48%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542,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本次质押股份1,6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5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1.48%,占公司总股本的4.33%。
李光太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7,853,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5%,通过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山东信托·裕丰2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853,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50%,占公司总股本的4.66%。
目前李光太先生和广泰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