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陈烈权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接到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原质押给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湖北农商行”)的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2%),因银行业务合同更新,需重新办理质押业务,双方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质押情况请详见2019年5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股东陈烈权先生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烈权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07,163,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30,199,9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4.94%,占公司总股本的8.74%。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