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冻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近日核查发现,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增资冻结金额。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冻结金额的基本情况1、本次新增冻结的银行账户及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冻结申请人/债权人 | 申请冻结 金额(元) | 实际冻结 金额(元) |
冠福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 | 基本存款账户 | 附注1 | 20,160,000.00 | 22,786.37 |
上述表格中附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新增申请冻结金额20,160,000.00元,因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所以暂无冻结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
2、本次冻结原因本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新增申请冻结金额20,160,000.00元,因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所以暂无冻结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尚未知具体冻结原因。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资金的情况: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冻结申请人/债权人 | 申请冻结 金额(元) | 实际冻结 金额(元) |
冠福股份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 | 一般结算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159,780.57 |
新门支行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支行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1,749,815.2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 | 基本存款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22,786.37 |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718,133.34 | ||||
附注2 | 56,610,000.00 | ||||
20,160,000.00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泾支行 | 基本存款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404,599.45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718,133.34 | ||||
厦门禾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77,1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344,286.3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10,191.51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7,338.66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67,829.5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36,450,000.00 | 49,673.97 |
上述表格中附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被申请冻结金额56,610,000.00元、20,160,000.00元,因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 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所以暂无冻结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共9个,其中2个基本存款账户、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个一般结算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金额为164,215,233.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实际被法院冻结金额为2,816,301.7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30%。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是一家控股型企业,母公司不经营具体业务,主要由三家控股子公司负
责生产经营: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的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的业务为塑贸电子商务;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的业务为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的黄金采矿业务、商业保理业务都由其他的控股子公司负责经营。本次资金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的金额较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30%,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以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