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冠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上午 8:00-11: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
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
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暨公司为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
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塑米信息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贸易融资等业务,
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光大银行批准的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光大银行洽
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塑米信息的法
                                    - 1 -
定代表人黄孝杰先生全权代表塑米信息与光大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
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
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代表公司或塑米信息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
公司或塑米信息的意愿,对公司或塑米信息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在
2017 年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不超
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广东塑米生产经营对
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广东塑米再向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
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平安
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平安银行洽
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广东塑米的法
定代表人黄孝杰先生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与平安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
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
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代表公司或广东塑米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
公司或广东塑米的意愿,对公司或广东塑米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2 -
《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投资塑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
有限公司投资塑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及塑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
有限公司及塑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 3 -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