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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修订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修订稿)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5)。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
股权(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参与竞拍新东港药业 45%股权的最高权限进行
明确,本次参与竞拍新东药业 45%股权最高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竞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参与竞拍新东港
药业 45%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特别提示:
    1、本次参与竞拍新东港药业45%股权是否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参与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参与竞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东港药业”)45%股权,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5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5,000
万元。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丰富医药板块产品种类,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含
20亿元)参与竞拍新东港药业45%股权。公司符合竞拍项目发布信息中受让方资
格条件的要求,是否能够成功取得新东港药业45%股权还需待最后竞拍结果而定。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
股权(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参与竞拍新东
港药业45%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本次竞拍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决策竞拍事宜,如竞拍成功,授权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本次竞拍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
    二、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08号688室
    法定代表人:张飚
    注册资本(万元):10,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29247338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的批发(范围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凭
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限国产一
类)、橡胶及制品、化肥、木材及制品、轻纺原料及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煤
炭(无储存)、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贵金属、机电产品及设备(不含小轿车)、
五金交电、日用品、文体用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的销售,仓储
服务(除危险品),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3.8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转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竞拍标的: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
    公司名称: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29号
    法定代表人:魏战江
    注册资本(万元):16,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65994383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的生产(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
医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
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的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情况:新东港药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心血管类、抗
感染类以及神经系统类等系列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有阿托伐他汀、
诺氟沙星、瑞舒伐他汀等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多个产品先后通过了中国CFDA、
美国FDA、英国MHRA 、欧盟COS、日本PMDA、韩国KFDA和斯洛文尼亚等GMP认证与
注册,多个品种在国际上占有领先地位。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53.95             86,312,500
  2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5             72,000,000
  3      洪华斌                                              1.05              1,687,500
                      合计                                   100%         160,000,000
      公司与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东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不
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洪华斌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新东港药业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4,583.58                    53,925.12
负债总额                                     206,53.64                    17,893.53
所有者权益                                   53,929.94                    36,031.59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68,451.60                    55,859.70
利润总额                                     20,665.83                    14,607.95
净利润                                       17,898.35                    12,623.52
      注: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定价及支付方式
      浙交所公告相关信息如下:
      1、挂牌转让标的: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
      2、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5,000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
      3、挂牌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5日
      4、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
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
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
审查有关规定。
    5、竞买方式: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
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
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2)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
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6、标的公司原股东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
的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原股东洪华斌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7、其他:(1)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
业承继。(2)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五、本竞拍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竞拍新东港药业股权,有利于提升业绩,提高股东回报,同时
有利于扩大医药板块业务规模,扩充制剂产能,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公司竞争力,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如果竞拍成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如
果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成功与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竞拍的进展情况,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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