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 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7年9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出售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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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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